学院综治委要求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

2004-07-01
 
学院综治委要求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
 
 
    据教育部通报,最近我国一些地方多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有被洪水冲走、有不慎触电、有游泳溺水、有交通车祸等。暑假即将来临,按照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院综治委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
    学院综治委要求,各部门、各系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的安全与稳定。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暑假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和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放假前各部门要进行安全自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院综治委。一是把贵重物品清点核实、登记,放置在昼夜有人值班的地方,专人保管,落实到人。二是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否则丢失自负。三是重点要害部位,办公室、教室、仓库、微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等,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做到钥匙专人保管。四是落实好防火、防盗措施。五是学生的现金、电脑、贵重物品一律带走,公寓、教室内均不得存放。六是学生不得在教室内住宿,如违犯规定,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学院综治委在通知中说,学院将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暑假期间各部门组织的外出集体活动,要将师生员工的安全放在首位,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学生要结伴同行,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特别是不得在水库和大江大河、水草繁杂等危险地方戏水游泳。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放假期间,校内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如渎职发生事故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加强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门卫、传达、巡逻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对外来人员一律严格登记,特别对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的人员除登记外,并验明身份、证件,携带物品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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