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暨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会议召开 [附图]

2006-04-03
               

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暨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会议召开

    3月31日,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暨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会议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于茂阳,院长潘鲁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平,副院长李新、刁在祥、张云龙及各部门、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潘鲁生院长主持。
    刁在祥副院长传达了省委书记张高丽、省长韩寓群在全省建设平安山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以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建设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并通报了我校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我校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在上级主管机关指导下,经全校师生员工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齐心协力,分工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落实;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基础扎实推进;形式多样,深入细致,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重点突出,预案充分,确保学校工作安全稳定。刁在祥指出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今年的主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打牢保卫工作基础,力争让每一位师生员工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必要自我防范技能;加强治安管理,强化一般案件侦破力度,打击校内不法行为,建立震慑氛围,遏制可防性案件发生;扎扎实实做好长清校区安全保卫工作,为学校整体搬迁做好准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学校发展对保卫工作的要求,力争建设成为一支思想过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战斗力强的校园治安保卫队伍;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做好家委会工作,重点做好邻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动我校社区服务工作展开,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做好敏感时期安全保卫工作和隐蔽战线斗争,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渗透、破坏;做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各项工作,迎接省委高校工委的检查和评估。
    校长助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通报了迎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4月1日至10日各单位、部门进行自查,10日至20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检查,20日后,迎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检查。检查将采取座谈会、实地察看、检查资料、抽查访问的形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张利对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暨综合治理责任书作了具体说明。
    于茂阳书记作重要讲话,指出,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形势比较好,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职能部门很好地发挥了作用。于茂阳就维护我校安全稳定良好局面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学校当前的安全稳定形势,特别要重视长清校区安全稳定形势;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能够影响中心、牵动全局的工作,是一个单位的保底工作,长清校区的特殊环境要求我们不能忽视安全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人本意识、综合意识。
    潘鲁生院长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要在教学、工作、生活各方面加强安全意识。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狠抓落实,为建设“平安校园”献计献策;要加强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指导精神,积极迎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检查,特别要做好长清校区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贯彻于茂阳书记讲话精神,以安全稳定为保证,做好学校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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