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通知

2007-03-12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需认真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现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的研究方向需体现本专业学术研究的前沿性和新颖性,研究方向在学科专业的基础上开列,不列学科或专业。申请者能高质量地开出两门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其研究方向与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相吻合。
3、申请者必须提供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技术职称、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横向课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处进行形式审查,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3月19日统一交至千佛山校区教学二号楼学报编辑部,过期不候。
5、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相关申报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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