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2006、2007级教学大纲的通知

2007-06-27
关于进一步修订2006、2007级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学大纲体现着一所大学的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是大学教育的灵魂。它是指导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重要文件,对每一门课程的教学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和规定,是编写教材和教师进行教学的依据,是多种考试命题的依据,是教学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的依据,是国家监督学校教学、进行教学评估的依据。认真制定好、使用好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对于做好日常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教学大纲的重要作用,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做好进一步修订2006、2007级教学大纲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在修订教学大纲时,应按照学校下发的规范格式和有关文件精神,在参照参考其他院校教学大纲基础上,结合我校的专业特点进一步使之科学化,以体现学校教学实践型大学的特色和目标定位。
    二、在修订教学大纲时应加强明确实践环节,充分体现实践教学特色。
    三、注意教学大纲格式的规范性,参考书目等格式要规范、完整、合理。
    四、本次进一步修订工作由二级学院院长把关,由教研室主任、专家、教授及邀请的校外专家逐一审核,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使之成为体现二级院长落实学校办学理念的形象工程。
    五、各二级学院应于7月18日之前上交电子版教学大纲,并同时上交一份电子版输出稿。电子版和纸版教学大纲应按照已下发的排版稿教学大纲顺序排列,以方便排版印刷。学校还将邀请专家进行审核。
    联系人:王广辉
    联系电话:89626215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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