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团省委签订绿化项目合作协议 [附图]

2008-04-23

 

我校与团省委签订绿化项目合作协议

 

    4月22日下午,我校与团省委在长清校区贵宾接待室签订绿化项目合作协议。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王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武,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崔西勇,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副主任杨耀东,我校院长潘鲁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世平,副院长刁在祥、张云龙,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副院长张云龙主持。
    团省委书记王磊讲话,她对我校为山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长清校区的建设成就表示赞赏,认为我校培养应用型设计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和紧密结合社会生活的教学方式特色鲜明、定位准确,祝愿我校获得更大的发展成就。她指出,团的工作是为青年服务,要与现代青年的思想和生活密切结合起来,这一点与我校的办学理念有相通之处,相信双方的合作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成绩。 
    院长潘鲁生代表全校教职工欢迎王磊书记一行的到来,他指出,我校的青年工作长期以来得到了团省委的大力支持,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经历和深厚的合作基础。本次协议的签订只是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开始,相信通过双方的努力,一定能够建立起良好的、深层次的、可持续的合作关系。 
    团省委直属的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与我校长清校区毗邻,本次合作将由双方联合成立绿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共同规划绿化工作、将教育中心和我校长清校区建设为花园式校园。
    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武,我校副院长刁在祥分别代表共青团山东省委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签署了《绿化项目合作协议》。
    潘鲁生院长、刁在祥副院长分别向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赠送“黑陶宝鼎”,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向我校赠送松树一棵,象征双方友谊天长地久。双方领导共同载种了“常青树”。
    校领导还陪同王磊书记一行参观了美术馆、博物馆、数字艺术与传媒试验中心,并观看了我校专题片。
    团委书记袁文昌、资产管理处处长张洪军、总务处副处长毕剑翎、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院长郭去尘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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