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艺术学院召开“名校工程”绘画专业建设方案论证会

2014-07-2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特色名校总体建设方案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修改论证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遵循学校统一部署,3月18日上午,造型艺术学院在综合办公楼召开了绘画专业建设方案论证会。参加本次论证会议的人员有教务处处长孙磊、财务处处长胡红宇、人文艺术学院徐思民教授、造型艺术学院院长雷家民、副院长李勇以及绘画专业各建设项目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会议由造型艺术学院院长雷家民主持。   
    首先,雷家民院长简要介绍了学院的教学管理、科研创新、专业建设情况,并重点介绍了本次绘画专业建设方案的筹备、申报和修订情况以及本次论证的注意事项。李勇副院长对专业建设方案各个环节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对建设方案任务书做了详细的介绍。
    其次,专家组就绘画专业建设方案进行了认真评议,就任务书的各项建设任务、经费预算及预期成果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修改意见。徐思民教授指出,建设目标的设置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又要与“名校工程”的建设目标相符合;任务书是专业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未来上级部门考核的主要依据,建设进度安排要符合逻辑,逐项深入,前后呼应。胡红宇处长在经费的使用规范上做了说明,同时指出对每一笔经费的使用要根据要求全盘统筹、统一规划。经过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绘画专业建设方案的编制立足行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整体框架符合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目标定位准确,具备了较好的建设基础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就建设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雷家民院长代表学院对各位专家的评议和论证表示感谢,下一步学院要按照各位专家的论证意见,对每个方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争取早日付诸实施。

 

上一条:服装学院举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建设方案及任务书论证会

下一条:工业设计学院举行名校工程产品设计专业建设论证会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近期热点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