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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阅读 次】   日期: 2005-05-16




    鲁工美院字[2005]28号

    关于印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业经党委会研究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实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设计艺术大学发展目标的关键,而具有高水平、高学历、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根据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引进人才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设计艺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多种方式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按需引进。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按需引进。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基础学科,支持优势学科,办好特色学科,突出强势学科,提高学科水平。

    (二)突出重点、兼顾其他。在综合考虑各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重点学科和学校大力发展的学科。在引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同时,重视引进有真才实学、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三)注重水平、德才并重。引进人才既要注重学历,更要注重水平,必须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同时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优化结构、资源整合。在引进人才的同时,重视盘活现有人才,通过建立积极的、良性的竞争激励机制,激活教师资源,发挥共生效应,实现人才效能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

    引进的人才必须是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急需人才,按照层次分为以下几类:

    (一)特聘教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具有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和能力的知名专家学者。

    (二)教授、副教授。(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历)

      (三)博士、硕士。(同时具有学历、学位)

    四、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注重团结协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三)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学术水平和学术成就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引进人才的待遇

    对引进的人才,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并依据其业务水平能力,在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学位津贴、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具体待遇以当年学校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引进人才的办法

    (一)引进人才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和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引进计划,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三)各教学单位协同人事处,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学校概况、人才需求信息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的优秀人才来校应聘。

    (四)有意向来学校工作的优秀人才,向教学单位或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重要社会兼职、工作意向及设想等,并附有关材料);人事处和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有关规定的,提交学校领导研究。

    (五)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和教学单位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

    (六)在学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由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引进人才报到后需要办理的生活、工作等具体事务由教学单位负责。

    七、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被引进的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被引进的人才,须在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因各种原因工作未满5年的,除偿还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等引进人才费用外,还须向学校交纳一定的违约金。

    (二)对引进的人才,实行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管理。学校实行宏观目标管理和任期考核,对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减少或扣发科研启动费;教学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本校符合博士、硕士学位规定的人员,享受学位津贴;博士配偶愿来校工作的,可予安排。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有关人才引进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主题词:人事 引进人才 暂行规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办公室 20055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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