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第十三届全国高等美术院校建筑与设计专业教学年会
 ● 第十三届全国高等美...
 ●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章程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2015“泰山学术论坛...
 ● 全国美术学学科建设...
 ●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
 
 
作者:评建办     【阅读次】日期: 2006年07月26日 11:29     
关于统一评建材料有关格式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请对以下项目作如下统一处理:
    1,在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前的材料,教学“单位名称”一律使用原名称,如装潢系,服装系…….。
    2,对于不同学年的评建材料,属于哪一学年的,材料上的时间就写那一学年所在的年度。如2004年1月1日,2005年7月7日……。
    3,因为所有材料都在校内用,所以不用加盖各单位和部门公章,但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填写人签字等必要的项目。
    4,电子格式、纸张、字体、字号、页边距等
    电子格式:文本以word格式,表格以excel格式。
    纸张:A4纸张(特殊要求的除外)。
    字体、字号:字体一律用宋体。字号:大标题用小二号字,加黑。以下所有字号都用大4号字(除计算机本身默认的以外)。
    加黑:除大标题外,字体一般情况下不要加黑,尤其是不必要的地方,如时间、签名等。
    页边距:上2.5cm,下2 cm,左2.2 cm,右2.2 cm。
    材料编号:所有依据材料的档案盒(袋)以及材料目录上,均按照任务书上的格式编号,如6.2-1、如还有下一级编号,即6.2-1-1。
    5,页码:凡是同一个依据材料,打上页码,位于页面下,居中。
 
评建办公室
2006年7月21日

 

栏目编辑:评建办     出处:评建办      版权声明     【关闭
 
 
学院概况 | 网站地图 | 学校标志 | 联系我们 | 院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