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3-03-10 14:55:02

2003年进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及办法
1、重点补充教师。对人手紧缺的行政管理岗位适当增人。
2、按照学院进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调动、接收、聘用、三种方法进人。今年的调动、接收岗位主要用于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凡考察合格的高学历人员,均与其签定服务期合同,予以接收或调动。专业课教师继续执行学院《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条件的规定》。
3、本科学历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采用聘用方式,先与个人签定2年的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享受国家的有关规定,福利待遇按学院同等情况人员兑现。聘用人员可办理人事代理。
4、本院优秀毕业生留校要严格掌握。对本院参加综合考察且成绩接近的应聘人员,聘用时向外校人员倾斜。本院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班级前三名,符合条件并专业对口的学生,个人向系里递交申请,经系里审核后同意推荐者,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的综合考察。毕业生中的本院职工子女仍不留校。
5、本院往届优秀毕业生,在校时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为前三名的可以参加考察。凡当年未通过考察的人员,今后不再受理该生报名。
6、外校应聘者允许跨专业报名。
7、本院硕士以上学历的教职工子女,可参加专业教师的综合考察。
200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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