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3-09-26 10:09:36

关于2003年第二次 全国
外语水平考试(WSK)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济南考试中心《关于2003年第二次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通知》(外考济发[2003]002号),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教育部为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而设置的,其成绩主要用于选拔公费出国留学人员,也可用于其他用途。现将2003年第二次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日期和语种
  由于"非典"的影响,2003年的两次考试合并为一次进行,时间定于12月20日,考英语(PETS5)。英语口试从笔试当天下午开始。
  二、 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日期: 报名时间定于10月16日下午5:00以前,原第一次考试报名仍然有效。
  报名地点: 人事处(个人报名者到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
  报名办法: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报名者须交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详细写明姓名、性别、学历、职业、职称职务、民族、政治面貌、户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个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准考证用),填写报名卡,缴纳报名费。
从2003年开始,日语、俄语考试因增加口试,改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州外语外贸大学等考点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同上述考点联系。
  三、 考试费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英语(PETS5)的考试费为每人180元。
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地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室,邮政编码: 250014 电话: 0531-6180084 传真: 0531-6180095
  四、 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成绩报告单和合格证书一般在考试后6-8周左右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由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济南考试中心转发给人事处或个人。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人 事 处   
               
                   2 0 0 3 年 9 月 2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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