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第六批济南市长清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长清区委组织部(济长组发[2007]14号)文件,长清区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已开始。本次选拔工作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打破隶属关系、地域界限,首次将大学科技园内高校优秀人才纳入选拔范围;选拔坚持以对长清区的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既注重申报人选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更注重对长清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凡在长清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长清区在人才、教育科研、企业生产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选拔人选已获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人员不再申报。
二、选拔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合作交流中有合作协议(意向书或合同),近四年(2003年以来)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市级以上一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人员;
2、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市三等以上优秀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人员;
3、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得市级优秀设计一、二等奖,或2项优秀设计三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人员;
4、在工业和农业生产中,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5、在区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员;
6、在宏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对外经济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经实践证明其正确,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人员;
7、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开发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8、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1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专著,并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的自然科学人员;
9、在理论研究上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学术造诣深,政治方向正确,获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10、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2项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人员;
11、多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在全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医务人员;
上述获奖项目选拔人选系指首位人员,如非首位人员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在该项目中起了重要作用。
业绩、成果和各类获奖项目时间主要是2003年(含2003年)以后的;外省、外地市及一般性国内外获奖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重复受奖的项目,不重复计算奖项。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7月20日前,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填写《第六批济南市长清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第六批济南市长清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第六批济南市长清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以上表格可登陆“长清党建”网公告栏下载)。
2、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审核后,于7月24日前将上述表格(含电子版),合作协议(意向书或合同)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复印件二份)报人事处。
3、学校推荐。7月27日前,学校对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研究决定后,报长清区委组织部。
四、加强组织领导
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管理,是学校积极为长清区建设服务,也是长清区委、区政府重视人才工作,加快全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顺利完成本次人才推荐工作。
人事处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