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7-10-23 15:39:44

长清校区教师补贴发放说明

根据鲁工美院办字[2006]57号《关于印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方案〉的通知》规定,2006—2007学年长清校区教师补贴已计算完毕并发放。
一、发放人员范围:在长清校区上课的教师。
二、发放标准:参照职工学年发放长清补贴金额核算教师长清补贴总额,计算出每个课时的补贴数额,根据教师个人实际完成的长清课时(以教务处统计为准)发放。
三、补贴由财务处以现金方式发放。
四、双肩挑教师、新进坐班教师已按职工标准发放,不再按课时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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