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在职攻读研究生人员
以及加强教职工攻读研究生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攻读研究生管理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院长办公会要求,现将统计在读研究生人员以及加强教职工攻读研究生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统计在读研究生的人员范围,是截止到目前正在攻读而尚未毕业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人员。
二、请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情况统计表》,并于4月30日之前将《统计表》及电子版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三、人事处以后每年九月份按照鲁工美院办字【2008】5号文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攻读研究生管理的规定》拟定年度报考计划,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下达给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对于正在攻读研究生的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担任党政职务的双肩挑教师,更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今后,凡因攻读研究生需要离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而且要在《考勤表》中注明。截止到目前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务必于4月30日之前按照鲁工美院办字【2006】44号文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暂行规定》补办相关手续。不严格执行规定者,学校将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鲁工美院办字【2006】44号文件规定:
“教职工请假,2天以内的,向所在部门领导口头请假并获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下同),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处备案;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15天以上的,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处级干部的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组织部办理。”
五、本通知未尽之处,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9626196,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人事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