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8-11-03 10:41:09

关于2009年第一次全国出国培训

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2号)和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山东考试培训中心《关于2009年第一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申请山东省教育厅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人员需通过BFT高级考试;(二)执行2009年度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出国培训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三)拟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培训的人员;

(四)通过BFT考试,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五)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高级证书的人员;

(六)参加FECTAET英语考试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七)申请到荷兰ISSITC学习,需要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

(八)根据外专发[1999]154号文件,45岁(含45岁)以下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都必须参加BFT初级考试。

二、考试语种为英语,分别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试三个科目。

三、考试级别。英语考试分中高级和初级两种。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中高级考试,并达到高级要求;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初级考试。

四、申请参加BFT考试的人员,于20081121日以前到人事处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200元(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函[2005]30号文件)。

五、考试日期:2009110日(星期六)

考试时间:听力:900-930 笔试:930-1100 口试:1300开始

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BFT山东考试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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