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9-10-13 08:58:52

关于加班值班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节、端午节和暑假放假期间,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单位(部门)按照鲁工美院办字[2007]10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班、值班和夜班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加班、值班。假期结束后,学校对加班、值班情况进行了公示。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发放加班值班补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五一节、端午节和暑假放假期间加班、值班的教职工。
二、补助标准:加班:千佛山校区25元/天、长清校区30元/天;值班:千佛山校区20元/天、长清校区25元/天。
三、发放方式:由财务处以现金方式发放。

人事处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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