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教职工加班值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将至,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班、值班和夜班的暂行规定》,现将放假期间教职工加班、值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严格区分加班和值班。加班是指为完成特殊、紧急或者上级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而上班。为保证教职工的休息权益,一般情况不安排加班,如确实需要,经批准后才能安排加班。值班是指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和要求,部门(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2、放假期间需要加班、值班的部门(单位),需在1月11日(周三)前提交《教职工加、值班申报表》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二、认真做好管理考勤工作
1、加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障完成工作任务。每天按要求填写《教职工加班、值班考勤表》,考勤表要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签字(复印无效),每单位统一报送一份注明加班内容并加盖公章(一部门一日多份无效)。填写后于加班、值班当天下班前送交到人事处,提前报送或后期补交不予承认。长清校区交至人事处劳资科(A318),千佛山校区交至学校传达室考勤箱内。
2、放假期间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考勤、虚报考勤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3、招生考试周期间(2017年2月4日—2月10日),学校统一安排的监考等考务工作不重复计入加、值班考勤。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加、值班申报表.xls
附件2-教职工加班、值班考勤表.xls
人事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