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none) 【阅读次】 日期:2011-03-15 12:58:06

关于晋升薪级工资的说明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 [2006]108号文件精神,结合2010年考核结果,考核称职以上且符合晋升薪级工资条件的人员自2011年1月份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同时住房补贴、公积金做相应调整。
自2011年3月份起执行新的薪级工资,并补发1-2月份差额。

人事处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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