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鲁工美院办字[2005]3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特设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咨询、监督性机构。

第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和建议。

第四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受学校委托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定期研究、分析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学校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

第五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由若干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第六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监控科。

第七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为教学督导小组,实施具体教学督导工作。

第八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本院离退休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务处处长、系(部、处)主任组成。

第九条 教学督导小组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第十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每两年换届一次。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审核聘任。聘期两年,可连聘连任。

第二章 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

第十二条 对学院的教学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协调和咨询,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我院教学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和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包括:

1、对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以及其他重大教学事项提出咨询和建议。

2、受教务处委托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3、研究、分析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学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对学院学风、教风建设进行指导。

5、向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汇报督导情况,并根据督导情况写出《教学督导通报》。

6、制订我院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规章制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7、对我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学计划等提出建议。

8、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通过听课、现场视察、查阅教案与教学日历、检查授课计划、抽查作业等方式,规范教学管理,考察评价教学质量与效果,为学院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9、指导全院本专科课程建设工作。

10、通过听课、召开座谈会、学生测评等形式,开展评教活动,并将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本人以便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11、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科学研究。

第三章 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教学督导小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督导活动,发现教学事故及时报教务处。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成员应坚持听课。以随机听课为主,适当采取听前通知的方式。听课时对听课对象要进行综合考查(如教案与教学日历、教学设计、大作业或课程论文的安排指导、作业的批改等)。听课后应与听课对象核对姓名,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听课对象。督导委员会成员要及时将听课记录报送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监控科,以便统计与发布教学质量信息。

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成员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公正、合理。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 每学期末,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督导报告及出勤情况汇总记录,向教学督导小组成员核发酬金。
  第十七条 各系也应设立教学督导小组,对本系课堂教学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检查指导,以加强教学和完善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各系教学督导小组可参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制定本部门的督导细则,但不能和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相冲突。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059月修订

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调整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我院自2000年实行教学督导制度以来,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部分成员工作调动,经研究决定,对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任:丁永源

副主任:董占军 顾群业(常务) 王 霞

员:闫瑛周作民 周成标 赵德昌 单大为 李友生 尚奎舜 沈祝华 苗登宇 丁 宁 王智 吕学海 陈飞林 吴永福 王传东 徐思民 张从军 石增泉 丁炳堂 袁文昌 李龙潭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顾群业

办公室秘书:蔡青春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专门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日常教学督导工作。具体实施对全院的教学工作监督、检查、调研和指导工作,并对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提供咨询意见。

教学督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丁永源

副组长:闫瑛(常务)

员:丁永源、闫瑛、赵德昌、周成标、单大为、沈祝华、滕丕强、弭友海、蔡青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