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调研、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调研、毕业设计(创作)、

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鲁工美院办字[2005]27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研活动的重要教学环节。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按时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是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严格规范我院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提高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毕业调研

1、毕业调研是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环节,也是学生专业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毕业调研是确定自己的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前提;

2、毕业调研的时间一般为二周左右;

3、毕业调研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开支;

4、为了保证调研取得良好效果,调研前一周必须制订出详细的调研计划和要求;

5、毕业调研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全面负责;

6、调研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写出调研总结,包括调研计划完成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交所在教学单位存档。

二、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目的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设计、创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因此,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一般艺术设计和创作实际问题能力;
2、通过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使学生受到艺术设计、创作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
3、培养学生正确的艺术设计理念及设计经济和艺术市场观点、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4、提高学生的设计表现能力和设计转化能力;

5、提高学生的设计分析、设计批评的能力,以及设计理念表达能力;

6、提高学生查阅文献、分析资料,通过论文阐述、分析本专业理论问题以及自己设计中遇到的理论问题的能力。

三、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选题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前提,对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因此选好课题是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首要工作。
选题原则是:
1、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题目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出发,体现培养本专业设计师和艺术家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一般应尽可能多地选择与生产生活、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相结合的实际题目,还要有一定的独特性与针对性,鼓励与公司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选择对方的实际设计问题作为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选题,也可少量选择能满足教学要求的自拟题目。
虚拟设计或概念设计要有一定的超前性,把握设计的发展趋势和潮流。毕业设计(创作)还要尽量考虑当前关注的热点问题。选题的确定,应经过指导教师同意;

3、在确定具体题目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题目,必须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要考虑到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所需经费和其它客观条件,既要满足教学要求,又要切实可行;要充分发挥本专业实验室的作用,利用现有设备条件,重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真正实现我院“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教育理念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课题内容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因学生的基础、能力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使各类学生都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能力,但都必须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题目内容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后能够完成;(6毕业论文选题尽量与自己毕业设计(创作)相结合,避免论文题目过大,空洞无物。

四、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组织领导与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由各系(院)负责组织,教研室具体指导;

2、一般派副教授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或以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为主体,其他教师辅助。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换,特殊情况必须变动的应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尝试采用导师制,1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工作量按学生人数计算,具体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4、毕业设计(创作)过程中应注意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理想教育、思想道德教育;

5、教师应及时解决学生在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中所存在的问题。在任务下达的初始阶段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和论文撰写提纲;

6、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完整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必须存档;

7、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设计和论文应写出评语,给出初步评分意见,交评阅人和答辩小组评审。

五、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对培养自己全面素质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论是校内还是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都要严格按《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守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学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试行)》(见校园网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53932,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并对质量和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认真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六、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及质量控制
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系(院)、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负责实施,以做好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过程中各环节的检查监控,保证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质量。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一般程序是:“选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毕业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搜集资料、选题论证、确定初步方案、撰写论文提纲—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实施—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答辩—评定—建立档案”。

在毕业设计(创作)和毕业论文的实施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以系(院)为主,教务处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各系(院)及时总结,并公布各阶段检查和抽查结果。检查具体办法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

七、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时间安排

1、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创作)、撰写毕业论文的时间应严格根据教学计划进行。专科不撰写毕业论文,必须进行毕业设计(创作);

2、各专业教研室应提前半个学期落实好毕业调研工作和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课题任务;

3、指导教师要按照要求准备课题任务,课题要在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实施前一周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八、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的实施及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是对学生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作业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不仅仅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教学质量,要认真组织好。
答辩工作在系主任(院长)领导下,由教研室(系)组成若干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小组,主持公开答辩。答辩程序及组织实施办法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答辩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肃认真。成绩评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标准。

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和指导教师、评阅人的意见,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综合评定成绩,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学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较出色地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有一定的创见,文字表述清晰,逻辑性强,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

良好:学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全部任务,内容正确,文字表述较清楚,逻辑性较强,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

中等: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主要问题,能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任务、内容基本正确,答辩时基本能正确回答问题。

及格:设计(论文)主要部分正确,但其它部分有非原则性错误,基本上能达到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要求,答辩时有些主要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

不及格:在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基本任务,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质量较差,在主要部分上有原则性错误,答辩时基本不能正确回答问题,未达到基本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成绩,待本专业答辩全部结束后,答辩小组长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部分意见,对本专业的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全面核定。教研室将最后核定的成绩报系(院)审批及教务处核准后,再向学生公布(一般优秀率不得超过15%,良好率不得超过75%)。
各系(院)办公室主任(秘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毕业论文收集、整理、归档,有条件的系(院)对每年的毕业论文可以装订成册,没有装订成册的论文要妥善保存5年,优秀论文可以永久保存。
九、
优秀毕业设计(创作)的评定

各系(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毕业设计(创作)的评定,由系(院)毕业设计(创作)答辩委员会评定选出,数量为当年毕业作品总量的10%左右,作者如果同意,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作品收藏办法》执行。

评定标准:①设计(创作)理念清晰新颖;②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③绿色、环保、人性化设计观突出;④创新性强;⑤与生产结合密切,有较大的经济效益;⑥贴近时代和生活主题,关注时代热点;⑦概念性设计体现突出的设计观念;⑧体现新材料、新工艺;⑨毕业作品制作工艺精良等。以上标准,只要符合其中的2-4条,都可以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作品。

十、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定。

各系(院)(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定,由系(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定选出,数量约为当年毕业论文总量的5%左右。教务处从各系(院)(院)评定的优秀论文中,选出一定数量的推荐为省级优秀学士论文。

评定标准:①格式合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学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试行)》(见校园网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53932);②论文选题适当,最好与毕业设计紧密结合;③论文思路清晰,观点新颖、明确。

十一、其他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053月修订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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