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鲁工美院教函字[2005]01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10号)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的课程建设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教学方式、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教务处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全面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使我院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结合我院课程建设工作实际,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总结前期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力争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试方法等方面形成较大突破,建成一批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根据我院实际,力争到2009年建成至少1门国家级、6门省级和一大批院级精品课程,形成各门类和专业的院、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二、建设内容

1、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负责人要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担任,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CAI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4、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课程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和研究性的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三、建设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以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自今年起每年组织审批一次。

(一)立项申请

1、凡申请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须先达到院级优质课程标准。

2、各系()部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进行自评,经所在院部课程建设评估工作小组确认达到优秀的课程,向学校申报参加校级优质课程评估。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

3、经院优质课程评审委员会评估为院级的优秀课程,可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申请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院优质课程名单于申报次年的1月份公布,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受理时间截止于每年的3月末。

(二)项目审批

1、学院于每年的4月底前组织院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进行审批。立项名单于6月份公布。

2、根据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对各系()部重点专业的主干课程优先予以批准立项。

(三)项目管理

1、学院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资金,对获准立项的课程,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标准进行建设,专款专用。

2、学院每年组织精品课程评估专家组对立项课程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评估为合格的,即授予“院级精品课程”称号,并从中选拔推荐参加省、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

3、对于项目进展不力,或没能如期达到建设目标的课程,撤消立项并从该部门经费中扣回已拨付项目经费。

四、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学院网站将设立“精品课程”专栏,公布各课程的链接地址。凡获“院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CAI课件、习题、教材及参考书等通过校园网对全校开放,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维护升级。精品课程专栏建成后,各门课程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辅导和日常教学管理。各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精品课程网站的维护和升级工作。学院将根据需要,拨付一定的维护升级经费。

3、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省、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确定本系()部精品课程建设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结合本系()部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全面开展课程评估,评建结合,推优育精,整体推进本系()部课程建设工作。

2、为保证精品课程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和高要求,应首先提高我院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因此要求:凡开课超过3年的课程,应全部达到课程建设质量合格标准,每个专业至少保证1门核心专业课程建成院级优质课程。

3、各系()部必须建设高质量的精品课程建设网站,并在系()部主页上设置相应链接,具体指标和技术要求请参考教育部精品课程网站(http://166.111.82.5/greatcourse/)或我院网站(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52126)建设要求,部分不宜公开的内容可设访问权限。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的,还需在网上提供该课程主讲教师(至少3)的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各系()部应把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上报有关材料。

附件: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

《2004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国家精品课程评价指标》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