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是高校基础性的教学工作,关联着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实现质量与特色双轮驱动的方方面面。
一、进一步开展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推动高校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事项。山东省委也把启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作为2016年工作要点之一。要求按照“科学定位、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内涵、突出特色”原则,统筹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校专业与课程建设创新发展、特色发展。
(二)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推动高校分类发展的基础要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发展,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2015年10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山东省委在2016年工作要点中明确表示要推进高校分类发展,推动省属本科高校确定以应用研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发展定位,开展应用型特色高校建设试点。
我校早在2006年率先提出“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在此背景下,如何围绕“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应用设计艺术人才,需要在教学基本建设方面,如目标定位、课程开发、培养标准、质量管理、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课程分类评价等方面精耕细作,围绕“以高度契合学生素质能力提升为中心”开展深度教学改革,形成自身特色。
(三)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推动教育审核评估与内涵发展的质量要求
我校即将迎来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此次评估将对所有专业进行深入剖析,重点审核检查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7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75个三级指标。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专家将结合专业定位和课程建设情况,通过查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听课、组织老师和学生座谈、查看作业等,了解教师的课程设计、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学生学习能力之间的关系,并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这是本次审核评估的重点。学校要借这次教育审核评估,认真梳理、规范和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发展的各项工作,以专业、课程建设为核心抓手,将学生学习实效与教学设计进行量化匹配,促进“教”与“学”双轴协调运行,重过程、重实效、重管理、重测评,形成新的教学风尚。
(四)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推动学校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
1、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建设蓝本
学校在拟定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以建设以设计学为主导、美术学为基础、相关学科为支撑,传统工艺美术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的发展战略,将“工艺美术+”作为学校特色发展的根本。同时,继续强化“分类培养、分类建设、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才培养规划,构建“培养对象分类”“专业分类”“课程分类”“教师分类”“教学空间分类”与“目标-任务-评价”前后衔接的教育管理体系。因此,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是实现我校内涵与特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2、当前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校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定位模糊;人才培养目标不准确;专业缺乏竞争力,各自为政,同质化情况存在;课程无标准;课程结构不合理;缺乏与学生能力培养相契合的教学质量标准;缺乏专业与课程评价标准和体系;将专业与课程融入到应用型办学定位的意识不足;教师知识结构单一,在教学思维和实践手段上存在明显差距;缺乏课程绩效督查的执行等问题。教学各环节未能在学校办学定位和指导思想的统领下,发出同一种声音,不能为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指导思想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开展以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为突破口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明确专业定位和发展目标,理顺课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专业与课程标准,构建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夯实我校专业教学基础,是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应用型高校分类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强化领导,成立学校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此次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地实施,学校成立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
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开展构建改革项目框架、制定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专业与课程可视化精细化建设、组织协调任务实施、监督与反馈等工作。
三、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
通过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将努力实现专业精确定位、课程群标准建设、课程精准开发与建设、教师能力与教法精确对接等核心资源的科学配置,并在此“教学软件”建设基础上,实现教学空间分类、教材教具、实验实训平台、创新创业平台打造等配套资源的分类化对接,形成有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引导教学单位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以山东省教育厅专业划类试点和学校专业竞争力分类情况为依据,结合名校建设工程、审核评估要求及产教融合、双创教育发展需要,通过组织研讨和论证,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构建明确的专业群和专业建设路线图,包括专业建设的定位、目标、任务、区别于其他专业的差异性和竞争力特色、建设步骤、评价观测点、督导和奖惩机制等,形成一个清晰的专业建设规划方案。通过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使学校的专业布局及专业发展方向更加明晰,实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和竞争发展。
(二)引导教学单位围绕专业发展规划组建课程群
围绕专业定位和发展规划,立足艺术类与非艺术类学科专业特点,按照学生成长规律和成长要求,以时间线索和学期发展设计课程群。通过课程群建设,引导各专业调整课程结构,理顺课程间的逻辑关系,把分散的课程串联起来,优化教学资源,促进教学与创新对接、与应用对接、与产业对接、与社会对接。课程群建设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课程群建设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三)建立专业、课程群与课程负责人制度
通过实施专业、课程群与课程负责人制度,把教学的实施、管理、研讨和质量监控落实到教学的基本单位,即教研室与工作室上,强化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分配机制和奖惩机制,激励和发挥教研室、工作室的教学效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建立课程群与课程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
课程群标准是指导课程群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对课程群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群在专业建设中的定位、属性、培养目标、建设任务、课程群组建的课程逻辑关系,相关知识、能力、素质、人格等培养过程的考试、考核方式等。
各课程群下的每一门课程要围绕课程群的培养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课程标准,作为课程群的支撑点序列来组织教学。具体应包括课程定位与属性、课程目标与任务、分阶段课程目标任务、教学方法、实验与实践条件、教学条件(教材、教具、教室、基地使用等)、课程综合质量评价方法与标准(含课堂教学管理要求、平时作业要求、考试考核形式及要求等)、参考书目等。
通过构建“教”与“学”的指标量化体系,强化课程各执行阶段“目标-任务-考核”贯穿的“过程管理”,实现“课程标准”与“学生能力”的高度契合,体现“全面质量管理”教学管理理念。
(五)专业、课程评价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
构建倒逼式、多元化以及动态的专业、课程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为学校专业、课程质量评估提供参考和依据,对专业教学起到指引、激励、检查、监督作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六)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在2014版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教学改革研讨成果,进一步梳理和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将社会需求、产教融合、双创教育、专业建设、课程群建设、课程改革、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及评价等环节打通,贯穿为有机的整体,同时融入工艺美术特色和德育教育因子,使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更加适应创新型应用设计艺术人才培养需求和社会需求。
四、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步骤
为保证改革工作的有效推进,第一阶段将围绕设计学、美术学、戏剧影视学三个主干学科,由教务处牵头,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美术学专业、动画专业做为改革试点进行重点建设;第二阶段结合教育审核评估的开展,进一步明确、推动专业与课程建设的实质性发展;第三阶段通过试点形成教学改革样本,“以点带面,双线运行”,着力带动学校其他专业全面展开教学改革。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开始,将从四个开展试点单位视觉传达设计学院、现代手工艺学院、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和人文艺术学院各抽调一名骨干教师,作为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开展相关工作。工作推进过程中,四个试点教学单位以及其他教学单位要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积极沟通跟进,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
五、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
为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和长效发展,学校将改变过去单一的教学督导方式,通过专业、课程评级标准以及评价体系建设,做好教学数据服务工作,对学校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督促、指导和整体把控。
(二)制度与人力保障
完善相关制度,优化管理人员责任与能力,按照功能要求、核心业务、发展动态等不同方面进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学校评价机制、分配机制和奖惩机制的不断强化和完善,形成竞争、高效、科学的业务决策和执行单元,以保证教学改革与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经费保障
学校将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此次专业与课程改革工作的开展实施。资金主要用于专业与课程改革的“软件”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硬件建设”。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16年6月6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