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确保指导研究生的时间和精力,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活动或研究工作报告会,及时检查和督促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掌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毕业设计(创作)等各项工作。

学校实施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制度,即研究生入校后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本人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先行选报导师,再由导师选择学生,由此确定导师与学生关系。如两位导师经过协商,同意共同指导一名研究生,该学生可由两位导师进行联合指导。

2022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继续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鲁教研发[2015]1号)中“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各类研究生不超过10人”之规定。请每位导师根据目前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数,结合2022级研究生分布情况(见附件1),确定指导人数。

2022级每位硕士研究生按照本人意愿,于11月12日8:00至13日16:00通过校园网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172.16.111.177)填报志愿选择导师(见附件2)。导师接到研究生所提交的选择志愿后,于11月14日8:00-15日16:00通过校园网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172.16.111.177)确认是否同意指导此研究生(见附件3。研究生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确定师生互选名单。

如有疑问或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31-89626307

 

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11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