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提交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初稿的通知

2021届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位论文工作安排,请2021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送交导师评阅,

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查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原创性、学术规范情况等,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表》,于3月20日前将此表反馈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应依据导师意见于4月1日前修改完善论文,并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记录表》,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连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表》一起交研究生处备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记录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