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调整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部署,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特别是加强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建设,促进团的组织工作规范开展,现决定调整各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有关通知如下:

团总支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全面负责各学院青年团员工作的团的基层组织机构,团总支部委员会负责团总支内各项管理、团工作开展、团支部管理以及指导团总支内学生委员开展工作。团总支可以参照学校团委设置的部门机构设立相应的学生委员职位,如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实践创新委员等。根据我校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各团总支须设立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学生委员(二课学生委员),协助团总支做好此项工作。此外,各总支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设置其他学生委员。团总支学生委员一般任期1年。

请各团总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和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调整工作,于10月24日前将《关于调整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请示》(纸质版、电子版)报至团委。后附文件模板。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关于调整共青团**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请示

校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和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共青团**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全委会,经表决,免去**,增补**为学生委员。

当否,请批示。

附:调整后共青团**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名单(共*人):

组织委员:张三,手机号,QQ号

宣传委员:李四(女),手机号,QQ号

二课委员:王五,手机号,QQ号

共青团**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