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1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2011-01-20

关于招募2011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国家汉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委托招募2011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汉办[2010]897号)。根据鲁教外处函[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11年1月6日至1月21日。
 二、名额分配
 我省招募名额为30人,均为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指定推荐单位名额分配情况请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
 从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四、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
 5.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五、报名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
 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纸质版1份(附件3),其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须加盖派出单位校级公章;
 3.毕业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不包括应届毕业生);
 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1份;
 5.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
 7.其他证书复印件1份(反映关键学业水平、能力及中华才艺等);
 8.《2011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才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六、培训与考核
 培训地点为吉林大学,时间自2011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培训期间将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培训结束前国家汉办将于4月初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最终根据学员平时表现、结业成绩和外方岗位需求确定志愿者人选。
 七、派出及待遇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需求于2011年5月至9月从储备人员中择优选派,赴外任教1至3年。待遇为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八、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将全部材料准备齐全后,于2011年1月21日前交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sdedu.gov.cn/sdedu_pdlb/sdedu_jyjl/wjgg/201101/t20110106_83963.ht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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