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财务工作会议召开
2011-05-26
我校财务工作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完善财经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月26日上午,我校财务工作会议在长清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刁在祥,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出席会议,会议由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主持。
会上,财务处处长王玮通报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并就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受党委书记于茂阳、院长潘鲁生委托,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刁在祥讲话。刁在祥首先对修订两个文件的原因做出说明,他指出:一、这是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的需要,财务管理要求严格、规范、清楚,我校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这在客观上要求对相关问题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二、这是学校党委、行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大量社会调研,充分汲取兄弟院校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经过慎重、长期的讨论研究修订的;三、修订后的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和报销管理暂行规定有利于加强各单位、各部门内部的及时沟通和团结,有利于各单位、各部门与分管领导的上下沟通,有利于维护财经法规和纪律,有利于保护干部,杜绝错误。
刁在祥副院长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熟悉具体操作程序;二、要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要求;三、在具体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办公室、财务处沟通,便于今后适时对文件进行修改。
刁在祥副院长指出,近年来,我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成绩,学校声誉日益提高,广大教职工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开源节流,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设计艺术大学继续努力。
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副院长刁在祥代表党委书记于茂阳、院长潘鲁生做了重要指示,对如何落实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领会讲话精神,把财务工作做好。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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