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鲁生出席“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2011-12-06


潘鲁生出席“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12月4日,“中国民间文艺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文联主席、我院潘鲁生院长出席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本次论坛活动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市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承办。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罗杨,上海文联党组书记宋妍出席并致辞。上海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何麟,上海文联党组成员、秘书长沈文忠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徐家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黄玉烨、上海大学教授陶鑫良等知名家学者出席。有关立法、行政部门领导、学界专家学者、业界专业人士、相关社团组织代表、民间文艺家代表等8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围绕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特征、确定与法律地位、中国民间文学艺术的司法保护状况、民间手工艺的保护与文化传承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之立法模式及要件的优化选择等民间文艺工作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展开研讨,旨在深入探索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有效路径。
    潘鲁生就“民间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传承问题”发表演讲,分析民间手工艺的文化特点与生存现状,探讨民间手工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提出民间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建议。潘鲁生指出,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看,我国传统手工艺发展面临三个主要问题,一是传统手工艺资源流失,危及国家文化安全;二是缺乏品牌意识和品牌保护,影响手工艺原产地手工艺群体的权益;三是民间手工艺生产者主要处于手工艺产业链末端,贴牌代工现象普遍,以农民为主体的手工艺个体的经济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维护。潘鲁生强调,在深入分析我国民间手工艺发展现状及历史成因的基础上,要从法律保护、行政扶持等方面促进民间手工艺发展,以知识产权为切入点,解决在国家文化安全层面、地域群体权益层面以及手工艺生产者个体层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应加速立法保护中国民间文艺的资源权益,在国际交流上有法可依;积极提倡地方申报民间文艺原产地保护,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交流传播;鼓励允许民间艺人申报家传知识产权,保护濒临灭绝的民间绝活的艺人权益。采取切实措施,从各层面、多角度保障文化权益,形成文化发展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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