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检查评估情况的通报 【鲁教后字(2013)2号】”,通报了2013年4月教育厅对全省142所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检查评估的情况,我校在此次评估中被评为“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学生处刘爱民被评为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教育厅于2013年4月对全省142所普通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此次评估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学生座谈、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我校领导高度关心、关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成立了以由分管院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寓管理工作委员会;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本着“以服务为基础、管理为手段、育人为目的”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积极为学生提供快捷、热情、周到的服务;建立公寓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我校荣获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不仅是对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们的有力鞭策,对我校公寓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根据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硬件建设,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水平,给全体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