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莱芜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集中表彰一批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我校教务处王传广同志因勇救落水儿童荣获“莱芜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2016年10月4日,我校教务处王传广同志在莱芜雪野湖游玩时,遇6岁女童不慎落水。王传广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跳入水中,成功将落水女童救起,且不留姓名就悄悄离开。后经被救女童家人多方打听,了解到王传广同志的身份,并向学校送来锦旗,才使这一见义勇为事件得以公布。
王传广同志见义勇为的事件在学校师生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这种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淡泊名利,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境界,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值得全校师生员工学习。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齐鲁网、大众网等媒体也对王传广同志见义勇为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倡议:向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学习,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