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意见
2005-04-18
我院出台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意见
为了实施新校区基本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学院财务、基建、审计等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意见,协调一致。必须有一个可操作的规范性文件。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2005年4月学院审计室制定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意见》。
该《意见》对坚持公开招标制度、经济合同审签、材料采购、施工准备阶段、基建施工签证、支付基建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的审计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便于操作实施。使整个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上一条:抓住机遇 加快发展 努力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
下一条:我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