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6-03-24

 

我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取得了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及授予硕士学位的资格。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学科同时成为授权学科,充分反映了我校三个学科点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的认可程度和对填补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省内空白学科的重要作用。
    硕士单位授予权的获得,是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基础上,填补了我校自主开展研究生教育的空白,对于提高我校的办学层次,提升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里程碑式的重要突破。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获得必将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推动学科发展,更快地向建成国内高水平设计艺术大学的目标迈进。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获得,同时也使我校更好地为我省培养高层次的设计人才,促进我省文化、经济发展的需要。
    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前期准备、专家评审和复审答辩等各个阶段,是对我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科规划以及学科发展的一个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在今后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随时准备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的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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