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治委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2006-04-27
 
学校综治委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在“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按照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和“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下达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灾害事故工作,确保全校人、财、物的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将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按照省委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工作。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要足够重视,抓紧解决,防止矛盾扩大。主管部门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出现相关问题。
    三、做好节前安全自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平安校园”建设自查的基础上,在“五一”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检查的重点是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各类问题。
    四、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1、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办公室、教室、仓库、微机房、学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落实安全责任制,专人负责,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钥匙专人保管,贵重物品清点登记后放置在安全的地方,现金存入银行,落实好防火、防盗措施。
    2、各二级学院要监督学生将现金、电脑、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防止被盗案件的发生。
    3、各部门、各单位要教育好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在放假期间外出旅游时要将安全放在首位,以安全、就近为原则,结伴同行,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特别是不得在水库和大江大河、水草繁杂等危险地方戏水游泳。
    4、加强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门卫、传达、巡逻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对外来人员一律严格登记,查明身份、证件,携带物品要检查。同时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夜间和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严防不法分子破坏。
    5、学生公寓要加强值班,做好对进出公寓人员的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公寓,严禁公寓留宿外人。同时要加强对宿舍的用电、用火管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6、长清校区要加强对外来施工和劳务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教学、生活区,严禁学生在施工区逗留,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在“五一”节放假前,应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诈骗、防盗窃的安全教育,以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各种事故。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放假期间校内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如因渎职发生事故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综治委的要求,严格落实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五一”长假的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欢乐的劳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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