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及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激励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为根本,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内容、方法、手段、载体等方面不断创新,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贴近生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包括集体创新奖和个人创新奖两项,其中集体创新奖10个、个人创新奖10个。
(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条件
1、集体创新奖:(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2)坚持“三个贴近”,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灵活、针对性强、效果好;(3)创新成果(或项目)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高校有一定代表性,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4)创新成果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个人创新奖:(1)紧密联系本学校、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有观点、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论文;(3)创新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高校有一定影响;(4)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评选申报
无论是申报集体创新奖,还是个人创新奖,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连同事迹材料和论文(不少于5000字),一式3份,报送党委宣传部(A419)。申报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4日(周五)上午10:00。学校初评后向省高校工委推荐创新奖候选单位或候选人。
党委宣传部
2008年10月21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