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茂阳书记在纪委会
第十三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校一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属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对今天的会议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贺国强书记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点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操作性很强。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贺国强书记的工作报告,并与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深理解,明确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全省教育纪检监察会议上强调,教育系统仍处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阶段,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一是大案要案居高不下,二是窝案、串案增多,三是特殊类型招生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小金库”诱发职务犯罪。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营造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环境、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开拓创新,把我校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以优良的作风推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
从总体上看,我校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是积极向上的。但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到的领导干部作风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在我校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个别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还不符合廉政勤政的要求,存在着为师生服务意识不强,心态浮躁,热衷应酬,不节俭、讲排场的问题,甚至违反纪律,以权谋私;个别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没有形成良好的集体决策、民主监督氛围。因此,我们还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纪委和省纪委制定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领导干部遵守纪律的问题。一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对于党员干部,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二是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组织原则,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服从全局,自觉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团结。三是要严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四是要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里装着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本学期,我们学校要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校党委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和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的重点,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学校要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内容,把作风表现作为衡量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我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作为终身的课题,自觉加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改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优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切实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去年,中央、省委分别印发了《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我校党委制定并印发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我校《实施办法》)。我校《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明确了今后5年我校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目标、责任,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切实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还要按照党风廉政职责进行进一步的分解细化,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建立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我们学校第一位的任务是培养人才,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廉政工作和其他许多工作一样,都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这一点必须十分明确、必须坚定不移。但这并不是说,廉政工作是可有可无的。这项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必须做好的。
近年来,我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推动学校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校事业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加重,要求更高。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研究、设计、规划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无论目标任务,还是具体措施的制定和建立,都要适应当前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突出特点,体现为学校健康发展服务、为人才健康成长服务的思想。
(二)加强处级干部教育,抓好责任体系落实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越是领导干部,越要从严要求。处级干部是我校事业的骨干力量,要对处级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证正确使用权力,保证在廉政上不出问题,这既是对我校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是对处级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在干部教育管理上,要注意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不论是党委、行政,还是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都负有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责任,都要重视加强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发现干部有问题要及时提醒帮助,干部出了问题要反思我们工作中的不足。要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广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处级领导干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执行者,也是领导者,不仅自己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还要敢抓敢管,坚持“一岗双责”和“守土有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单位工作整体格局,一手抓好业务建设,一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对签了责任书、却没有很好履行职责、出了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否则责任制就是一纸空文,就不能真正形成大家一齐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目前,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各部门各单位拥有的自主权相对扩大,可调配的资源明显增加,基建、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经费投入、后勤服务规模、物资采购量都日益加大,迫切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针对经费的不同来源,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规范经费的审批、管理和使用,要特别加强对计划外创收、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的管理。完善学校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内部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禁止“小金库”。
二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要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对于各项基建工程实施从招标、施工到验收的全方位监督,任何人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按照勤俭办教育的精神,控制建设成本。
三是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学校内部采购部门,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暗箱违规操作。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防治商业贿赂。要开展物资采购审计,促进完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使用、报废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四是深入推进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使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制度,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行为。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图书教材采购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使图书教材采购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同时,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如教材选用、大额资金使用、大宗教材采购等,均应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教材选用必须以质量为首要原则,从制度上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教材采购中得到的让利,个人不得上腰包,单位不得私分,要让利给学生,按照采购成本向学生供应教材。
六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假公济私等行为。
七是加强各种评审、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防治弄虚作假。坚持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3月19日教育部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明确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 负有直接责任,应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 。通知指出,高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它学术不端行为。我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坚决整治各种学术不正之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八是加强出国人员和外事活动管理和监督。学校出国团、组必须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要按照出访任务明确、有实质性的内容和人员专业性要求组织团组。外事部门对拟派出国的人员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持原则,一律不予批准。应控制出访人数和出访时间。出访人员出国前,应由分管外事工作的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出国前教育,确保他们遵守外事纪律,圆满完成出国任务。出国人员应本着勤俭办外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精打细算,自觉节约开支。在订购国际机票、安排国外接待方面,严禁利用业务之便吃回扣,真正做到透明、公开。出国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失国格、人格,有损民族尊严的事。
总之,要通过不断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做到各个岗位、各个工作环节都有明显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办事制度,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切实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