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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发布操作规范

2003-12-30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发布操作规范

 
 
一、信息发布操作流程

1、在地址栏内输入管理页面地址(请向网络中心索取),敲回车键。出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网站管理登陆界面。

2、输入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站管理页面。

 
3、单击信息类别\信息录入,弹出信息采编对话框。
 

4、录入需要发布的信息即可将信息发布至学院网站相应栏目。

5、图片插入,点击插入图片图标,然后在弹出的窗空中点浏览

6、找到要发布的图片,选中打开

7、点击上传图片,系统弹出窗口提示“文件已经上传”,点“确定”“关闭窗口”依次关闭弹出的两个对话框

8、图片就显示到编辑器中

 
 
 
二、信息发布格式

为了保证各部门所发布的信息格式一致,请按照如下要求操作:

1、务必先用记事本录入好所要发布的信息,发布时直接粘贴到对话框的正文栏内。

2、如果事先用WORD或WPS录入好所需发布的信息,应先将文字拷贝到记事本中,再从记事本中将文字拷出,粘贴至信息采编对话框的正文栏内。

3、正文标题上方空一行,标题下方空二行。

4、将标题设置为4号黑体,然后居中显示。

5、正文内容部分不做字体设置。每段段首键入四个空格(空两个字)。段与段之间空一行。


6、如需落款,可适当空行后,右对齐排列。

7、图片应使用photoshop等软件提前处理好,要求:宽度不能超过570像素,分辨率为72像素/英寸

 
 
特殊格式的信息可不按以上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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