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转专业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文)规定,学校定于6月24日组织2008级本科学生进行转专业考试。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
6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三、考试内容及地点:
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一门专业课。考试地点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转专业考试准考证》 。
注意事项:1、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转专业考试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2、考生不得将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3、考试用纸由学院提供,画笔等其它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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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查询
查询方式:登录录取情况查询系统查询。
2009届本科毕业生抽检论文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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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毕业生数(本科) |
抽检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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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
337 |
学号最后两位为“02”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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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
155 |
学号最后两位为“01”“11”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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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学院 |
173 |
学号最后两位为“04”“14”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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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 |
120 |
学号最后两位为“03”“13”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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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艺术学院 |
140 |
学号最后两位为“06”“16”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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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手工艺术学院 |
199 |
学号最后两位为“05”“15”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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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
307 |
学号最后两位为“08”“18”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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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 |
99 |
学号最后两位为“07”“17”“27” 毕业生毕业论文 |
|
应用设计学院 |
262 |
学号最后两位为“09”“19”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
为科学规范做好我校2009年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工作,5月8日上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会。教务处处长董占军主持会议,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书籍设计教研室副主任朱爱军,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室内设计教研室主任李文华,工业设计学院产品设计教研室付志伟,服装学院服装工程教研室副主任杜莹,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金属教研室丁娜,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影视美术设计教研室主任吴向阳,应用设计学院家具设计教研室主任薛坤以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由董占军处长对此次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立项以及各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学校初步审批结果等整体情况进行了通报。
2009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审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申报设备应面向学生使用,避免造成利用率不高和遗漏、积压浪费;在制定实验设备申购计划时,与本单位实验室发展规划、计划相结合,在考虑满足实践教学工作需求的同时,亦要考虑新设备到位后的安置使用,在无需增加新实验空间的基础上,做到新设备有地方放置,能正常开展教学活动;重点倾斜,2009年设备购置计划将适度的向附属中学的教学设备倾斜。
针对此次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与会人员结合教学一线需求经过充分论证,按照“保证教学、兼顾科研、解决急需、突出重点”的原则,分别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先后对10个单位申报的近百项项目进行了论证。本次论证会后,将汇总论证评审意见,经审批后,确定2009年实验设备购置计划。
本次论证会不仅使教研室主任们对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总体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搭建了交流共享的平台,更标志着我校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建设步入了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908。
第六条 学校成立时间:1973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
第十条 培养目标:以素质教育为基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第十一条 学科定位:以艺术学科为主体,文科、工科相关专业两翼发展。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 办学特色:适应社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应用设计人才;重视民间艺术研究与教学,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 办学条件: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千佛山校区位于济南市千佛山风景区,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占地面积共900余亩。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建有综合实验中心、数字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特种工艺实验中心,其中有33个实验室,建有25个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拥有覆盖全校的计算机网络。建有博物馆(含孙长林艺术馆)、美术馆,其中孙长林艺术馆收藏新石器时代以来的文物和艺术品3600余件(套)。创办有学报《设计艺术》、校报《山东工艺美院报》、学校网站及《设计•中国》专业网站等。
第十五条 办学成就: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科研、创作为先导,教学、科研、创作相互促进,取得了突出成绩。近年来,获山东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科研成果曾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百余项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设计作品、美术作品在第九、十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4项、铜奖8项。
学校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教学科研、创作为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道路,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2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担了山东省教育成就展、中国国际教育科技博览会山东展厅、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五”成就暨“十一五”规划展的总体设计;“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会徽、数字形象大使、孔子像(范本)的设计;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奖牌、宣传画等设计;主办了“2003当代书籍设计专家论坛”,“2004山东省青年美展——‘平安山东’招贴设计大赛”,“2005全国视觉传达设计教育论坛暨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2006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暨首届世界大学生摄影艺术展”,“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系列作品展览、学术论坛等活动,“2007齐鲁国际摄影周暨墨子小孔成像国际摄影研讨会”,2008“抗震救灾 重建家园”主题宣传画展览,“2008齐鲁国际摄影周暨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承办了“2002中国当代壁画艺术座谈会”,“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系列座屏展览、学术论坛,2007年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论委员会年会,2008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年会等活动;承担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广告设计师”标准制定及培训项目;积极参与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项目,参与国家“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项目,并与淄博市政府、莱芜市政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教育合作与学术文化交流,与韩国、日本、英国、美国、瑞典、芬兰、奥地利、法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近30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并签订了实质性合作协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与英国斯塔福郡大学联合成立“设计管理研究中心”,与美国俄勒冈大学等三所大学合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中心”,与韩国庆北大学、庆云大学等多次联合举办师生作品展。2005年学校加入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进一步拓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2008年7月,学校成功举办“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008济南会议”,此次会议系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会议自1990年成立以来首次在中国举办。2008年,学校加入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同时学校重视与国内高校和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与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建立本科访学关系。山东电视台、山东美术出版社、山东话剧院、烟台北极星集团公司和山东省硅酸盐研究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既是学校的校外实习基地,又是项目合作单位。在学术交流过程中,教师多人次在国内外举办作品展,其中有三位教授的个人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举办。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收普通本科生1500人;专科(高职)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九条 本科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无色盲、色弱,山东籍考生须取得我校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外省籍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联考合格证及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
第二十条 专科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无色盲、色弱,山东籍考生须取得山东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或我校同类别专业合格证;外省籍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联考合格证及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投档。
第二十二条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5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后,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7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专科录取:须取得山东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或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外省籍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联考合格证及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由于条件限制,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英语教学。
第二十七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表演专业除外)。
第六章 入学事项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学生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按规定交纳住宿费、书费等。
第三十一条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制度等;助学贷款等政策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第三十二条 退学学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三十三条 2009年入校的艺术设计(应用)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至我校千佛山校区就读,其他专业本科生至长清校区就读,专科(高职)学生至应用设计学院分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就读。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十五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机构或者单位,我校保留所有权利。
第三十七条 若我校某些政策与上级文件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210,82619300 传真:0531—826194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邮编:250014(千佛山校区);网址:
http://www.sdada.edu.cn,邮箱:zhaosheng@sdada.edu.cn。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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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已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鼓励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要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教学内容能够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课程内容设计合理,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
(2)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和前沿性,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3)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及其他实践活动。
4、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书育人的独到见解。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实践教学条件能很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且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5、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重视探究性、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教育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能做好课程的整合。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合理。
6、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
7、能够对课程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学校网络硬件环境良好,课程网站运行良好,教学资源丰富,辅教、辅学功能齐全,并能有效共享。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8、校外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教学效果好。课程网站应提供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学生评教数据的佐证材料。
二、推荐评审程序及完成时间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填写《2009年度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见附件)电子版材料于5月8日前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yk@sdada.edu.cn(本次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所有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建设要求,加强课程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精品课程网站教学资源的相关内容,保证网络畅通。
教务处
2009年5月1日
鲁招委〔2009〕3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大企业,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工作机制,从严管理,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要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环节的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精神,现将《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高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予以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继续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加强对高校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小语种、享受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施严格的公示制度。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有关高校要加强对相关专业(专项)测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
二、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安全是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市招生委员会要始终高度重视,继续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狠抓命题和试卷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环节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高考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一次安全保密专项检查,消灭死角,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积极配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互联网及无线收发装置等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治理;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所有考点必须实施电子监控,并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和隐形耳机探测器;做好高考报名的复查工作,加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确认环节的管理和公示,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加大考试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考生证件和考场管理,严防高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或替考;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三、从严管理,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各市、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缜密排查各类招生安全隐患,审慎稳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高校招生的公正、安全和秩序。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加强高校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警示宣传和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招生预警制度,结合招生录取期间不同时段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阳光高考”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题预警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避免蒙受损失。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的办法,严查冒名顶替的学生,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
四、平稳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
近年来,结合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省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我省要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在2008年部分民办高职院校注册录取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和数量。二是继续强化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高校要进一步改进录取程序和办法,充实录取工作人员,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将在一定分数段内结合高考成绩和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办法落实好。三是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使考试内容更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四是实现全科目网上评卷工作。2009年我省外语和文科综合科目也将实行网上评卷工作。评卷点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各市要组织考生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训练。五是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的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的省级标准,用3-5年时间使全省所有考点达到省级标准。
五、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的满意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要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高校招生政策学习研究及面向考生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认真培训宣讲人员,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招生工作进程不同时段特点,把握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情况、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告知每位考生。切实解决好考试期间的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止噪声干扰等问题,为考生充分发挥水平创造公平、和谐、良好的应考环境和氛围。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优化政策咨询、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等直接面向考生的服务,继续妥善处理好残障等困难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进一步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考试期间,各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各考点、各考点与各监考教师都要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中学考点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地区、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举报和信访工作,在高考和录取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设立信访接待室,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规定,严肃处理全国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招生考试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应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严重违规招生的高校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学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学,是经山东省教育厅和济南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公立学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是全国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的组建招生,是该校发挥专业资源优势、培养优质生源、完善多层次办学格局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山东高水平专业美术中学的历史空白。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主办,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文化素养的美术和设计专业人才,系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重点生源学校,并积极为国内各大美术院校培养重点生源。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依托山东工艺美院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具有鲜明的专业基础教学优势和富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教学资源,并具有开放办学的开阔的教育视野,其专业基础教学资源与山东工艺美院造型艺术学院共享,由国内、省内知名的专业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专家参予指导教学,为附中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未来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良的学习环境和成才机遇。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今年计划面向全省招收高中寄宿制美术学生150名。该校善于发现潜力、培养信心、指导发展、引领成功,是学生学习美术与设计的十分理想的学校。
相关文章: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