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学分互认录取查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年学分互认录取工作已结束,录取情况请到以下地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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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民艺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正式下发《关于公布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0]14号)文件,公布了2010年度省级教学团队名单。我校潘鲁生教授为带头人的“民艺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这是我校继2008年“品牌与企业形象设计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之后,在教学团队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又一突破。
教学团队评选工作是教育部为提高高等学校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而启动的一项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我校民艺学教学团队依托于山东省人文社科基地中国民艺研究所与艺术学、设计艺术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和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硕士点,坚持民艺学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立足科研前沿,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形成了一支由学术带头人领衔、专家教授为核心,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学术实力雄厚,教学水平优良,教学改革特色鲜明,创新人才培养,成果丰富的创新型团队。学校将继续加大对省级教学团队的支持力度,从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好省级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下载:成人高考报名登记表
]]>——我校参加2010山东高考招生咨询会
6月25日,受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委托,由齐鲁晚报和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2010年山东高考招生咨询会”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我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咨询会。
咨询会前,我校招生办工作人员针对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做了整理,印制成便携的卡片式折页,并带去了招生简章,免费发放给考生和家长,使他们能够更直观的了解我校的招生现状。
咨询会上,我校成为广受考生及家长青睐的艺术院校之一,许多考生及家长声称,他们是慕名而来,早在专业考试期间,他们就从各种渠道、特别是从我校在校学生口中了解到我校不仅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而且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办学富有特色。
我校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受每一位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对考生和家长们提出的关于我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往年分数线等最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并对我校的办学特色、教学管理、校园环境等问题给予了详细的介绍。不少家长和考生都表示,通过阅读宣传资料、与招生人员沟通等方式对学校的基本情况有了大致了解,非常认可我校的办学实力及专业设置。咨询现场人流涌动,我校招生办印制的近千份宣传材料被考生和家长抢要一空,咨询点不时出现了排队等候的场面。
下午四点,随着考生和家长的陆续离开,“2010山东高考招生咨询会”圆满结束,我校在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服务和方便的同时,宣传了我校办学特色,拓展了生源渠道,对于吸引优质生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树立了我校“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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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的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上咨询周已经结束。因咨询的考生较多,因此我校将咨询时间延长至6月30日。考生可以继续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咨询,我们会尽快做出解答。
针对考生较为关注的问题,我校招办做了以下整理:
问:贵校2010年本科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后,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70分,择优录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问:2010年专科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录取时,按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问:贵校专业名次是如何排名?
答:山东省内考生是全省范围内分专业排名,山东省外考生是全国分专业排名。
问:报考贵校对外语语种有没有要求?
答: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学生入校后只能进入英语教学班学习。
问:2009年贵校山东省内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答:我校2009年省内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仅供参考):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0年6月19日
全国美术院校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教学及管理研讨会
在四川美术学院召开
6月11-12日,全国美术院校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教学及管理研讨会在四川美术学院新校区召开。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副院长孙大刚教授、教务处处长助理滕丕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全国其它美术院校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会上,受教务处董占军处长的委托,孙大刚教授代表我校做了《改革毕业生论文评价模式 培养应用型设计艺术人才》的专题发言,将我校毕业论文改革的情况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了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毕业设计实行多所院校共同做一个课题,各学校导师共同指导,最后交流巡展的模式,来提高毕业设计质量;清华美术学院就本科教育与研究性关系、毕业作品与毕业论文的关系、艺术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几方面进行阐述,着重加强毕业设计及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广州美术学院加强校企合作,毕业设计全面实行课题制,全部以实际课题进行展开毕业创作。各高校在本科毕业创作及毕业论文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与实践,对我校毕业设计与论文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会议间隙,与会代表参观了四川美术学院“开放的六月2010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作品展”。据悉,四川美术学院以“2010开放的六月——四川美术学院新校区艺术游”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览,众多重庆市民的前来川美新校区参观游玩,欣赏或收藏学生的毕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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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网上校对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请通知2010届毕业生,尽快登陆中国高校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然后登陆“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校对个人信息,信息有误者,请进行网上修改,信息无误者,请点“照片正确”,以免影响其个人学历网上认证。
特此通知!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010年6月10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年转专业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文)规定,学校定于6月18日(星期五)组织2009级本科学生进行转专业考试。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学院接受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学生的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于6月9日17:00前到所在学院报名。
2、请各学院根据《2009级各班级所在专业汇总表》(见附3)填写“原专业”名称和“申请转入专业”名称。
3、6月11日12:00前,各学院把填写好学生信息的转专业申请表(见附1)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B251室);《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2)填写完整后发至邮箱xjk@sdada.edu.cn。
4、6月17日(星期四)上午各学院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转专业考试准考证》。
5、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转专业考试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时间:
6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四、考试内容及地点:
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一门专业课。
考试地点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年转专业考试准考证》 。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09级每个本科学生。
附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2《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3《2009级各班级所在专业汇总表》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10年6月7日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于2010年6月9日—13日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如果考生想了解我校的报考信息,可登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咨询(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或http://gaokao.chsi.cn),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0年6月7日
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各省招生办的工作安排,4月中旬开始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核对省外招生计划。截止到今天,本阶段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同时,下一阶段的招生工作也将全面展开。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0年5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908。
第六条 学校成立时间:1973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
第十条 培养目标:以素质教育为基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第十一条 学科定位:以艺术学科为主体,文科、工科相关专业两翼发展。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 办学特色:适应社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应用设计人才;重视民间艺术研究与教学,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 办学条件: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千佛山校区位于济南市千佛山风景区,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占地面积共900余亩。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建有综合实验中心、数字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特种工艺实验中心,其中有33个实验室,建有25个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拥有覆盖全校的计算机网络。建有博物馆(含孙长林艺术馆)、美术馆,其中孙长林艺术馆收藏新石器时代以来的文物和艺术品3600余件(套)。创办有学报《设计艺术》、校报《山东工艺美院报》、学校网站及《设计•中国》专业网站等。
第十五条 办学成就: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科研、创作为先导,教学、科研、创作相互促进,取得了突出成绩。近年来,获山东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多项,省级精品课程多门;科研成果曾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一等奖,百余项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设计作品、美术作品在第九、十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4项、铜奖8项。
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教学科研与创作为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2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山东省教育成就展、中国国际教育科技博览会山东展厅、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五”成就暨“十一五”规划展的总体设计;“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会徽、数字形象大使、孔子像(范本)的设计;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官方海报、奖牌、圣火台的设计;主办“2003当代书籍设计专家论坛”、“2004山东省青年美展——‘平安山东’招贴设计大赛”、“2005全国视觉传达设计教育论坛暨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2006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暨首届世界大学生摄影艺术展”、“2007齐鲁国际摄影周暨墨子小孔成像国际摄影研讨会”、“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008(济南)会议”、 “2009全国艺术与设计类专业实践教学研讨会”、“手艺创造财富——2009’传统手工艺保护与发展国际论坛”;承办“第七届中国体育美展”,“2002中国当代壁画艺术座谈会”,“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系列作品展览、学术论坛等活动;承担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广告设计师”标准制定及培训项目。2009年,主持承担2010年上海“世博会”山东馆的设计及工程任务。中国民艺研究所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参与“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项目;教师多人次在国内外举办作品展,其中有三位教授的个人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举办。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教育合作与学术文化交流。与韩国、日本、英国、美国、瑞典、芬兰、奥地利、法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的24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并签订了实质性合作协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与英国斯塔福郡大学联合成立“设计管理研究中心”,与美国俄勒冈大学等三所大学合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中心”,与韩国庆北大学、庆云大学等多次联合举办师生作品展。学校于2005年加入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008年加入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进一步拓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同时,学校重视与国内高校和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自1994年与南京艺术学院、东南大学、山东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4年以来,与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建立本科访学关系;与济南、淄博、莱芜、菏泽等市政府开展全面合作。山东电视台、山东美术出版社、山东话剧院、烟台北极星集团公司和山东省硅酸盐研究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既是学校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学术交流过程中,教师多人次在国内外举办作品展,其中有三位教授的个人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举办。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6个省市招收普通本科生1500人;专科(高职)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九条 本科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须取得我校2010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生源所在省份有美术类统考的,按生源所在省份执行)。
第二十条 专科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合格证。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投档。
第二十二条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后,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7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专科录取: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录取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由于条件限制,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英语教学。
第二十七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表演专业除外)。
第六章 入学事项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学生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按规定交纳住宿费、书费等。
第三十一条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制度等;助学贷款等政策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第三十二条 退学学费:退学时学费及其它费用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2010年入校的艺术设计(应用)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及艺术设计(妆扮·合作办学)专科生至我校千佛山校区就读,其他专业本科生至长清校区就读,专科(高职)学生至应用设计学院分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就读。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十五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机构或者单位,我校保留所有权利。
第三十七条 若我校某些政策与上级文件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210,82619300 传真:0531—826194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邮编:250014(千佛山校区);
网址:http://www.sdada.edu.cn,邮箱:zhaosheng@sda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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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本科毕业生数 |
抽检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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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
290 |
学号最后两位为“03”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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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
162 |
学号最后两位为“04”“14”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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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学院 |
180 |
学号最后两位为“01”“11”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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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 |
139 |
学号最后两位为“02”“12”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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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艺术学院 |
131 |
学号最后两位为“07”“17”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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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手工艺术学院 |
141 |
学号最后两位为“08”“18”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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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
283 |
学号最后两位为“05”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
人文艺术学院 |
122 |
学号最后两位为“06”“16”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
|
应用设计学院 |
146 |
学号最后两位为“09”“19”的毕业生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