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ain(../func.php): failed to open stream: No such file or directory in /web/sdada/jxxx/rss2.php on line 6

Warning: main(): Failed opening '../func.php' for inclusion (include_path='.:/usr/local/php/lib/php') in /web/sdada/jxxx/rss2.php on line 6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web/sdada/jxxx/rss2.php:6) in /web/sdada/include/RssFeedBuild2.inc.php on line 83
<![CDATA[教学信息]]> <![CDATA[教学信息]]> <![CDATA[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转专业考试的通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转专业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文)规定,学校定于6月24日组织2008级本科学生进行转专业考试。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
    6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三、考试内容及地点:
    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一门专业课。考试地点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转专业考试准考证》 。  
 
注意事项:1、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转专业考试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2、考生不得将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3、考试用纸由学院提供,画笔等其它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6月22日  

 

]]>
<![CDATA[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下载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报名登记表 

]]>
<![CDATA[我校喜获五项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我校喜获五项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六届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8号)文件,公布了第六届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获奖名单。    我校喜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其中一等奖获奖项目为《艺术设计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二等奖获奖项目为《设计艺术项目教学暨高等院校设计艺术专业课程教学系列教材》和《“数字艺术与传媒专业教学改革及教学建设研究”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系列教材》;三等奖获奖项目为《改革民艺学教学,突显非物质文化传承与设计创新》和《高等院校数字艺术设计系列教材》。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专家组、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山东省教育厅公示,共评出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511项,其中一等奖95项,二等奖158项,三等奖258项。这些获奖成果,以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总结和展示了几年来山东省高等教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所取得的优异成绩,是长期辛勤工作在教学和管理第一线的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结晶。
    教务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参加评审;各部门、各学院认真准备、广泛发动,通过挖掘和凝练近年来在教学工作中研究、实践所获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对我校近几年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充分展示了我校教学改革的特色与成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推动我校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6月17日

]]>
<![CDATA[关于发放2009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6月19日(8:30—16:30)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B226办公室领取。考生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带齐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未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我们将于6月21日以挂号信形式将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如考生需要更改邮寄地址,请于6月18日前发邮件至:
yjszs@sdada.edu.cn,请写明本人所在地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录取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31—89626300。联系人:王老师
 
]]>
<![CDATA[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查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查询

    查询方式:登录录取情况查询系统查询。

]]>
<![CDATA[四六级考试考生特别注意事项]]>  
四六级考试考生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项特别强调如下:
  1、考试期间手机严禁带入考场。考试入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抽查。如发现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论是否关机或是否偷看作弊信息,即认定为作弊,记录入考场记录单。同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2、听力考试采用无线方式发送信号,要求考生必须自带耳机或收音机接收无线信号。如因未携带或因耳机、录音机自身问题导致听力考试无法进行的,后果自负。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前试音阶段,测试好自己的信号接收设备,准备足量电池。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3、不要相信所谓“出售四六级考试答案”的任何信息。请考生不要相信市面上出售的所谓考试答案,诚信考试。一旦发现考试舞弊者,将从严惩处,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4、考试全部结束前,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请考生在监考老师清点完试卷和答题卡后有序离场,离场时不允许携带任何考试材料,包括答题卡、试题册和草稿纸。
  5、考试时间安排:四级考试8:30入场测试听力信号,9:00发放答题卡,填涂答题卡。9:00后不允许入场。9:10考试正式开始,10:00开始听力部分,11:20结束。六级考试下午2:30入场,3:00发放答题卡,填涂答题卡。3:00后不允许入场。3:10分考试正式开始。4:00开始听力部分,5:20结束。
  6、考试时,请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如果身份证丢失,学生入场须凭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打印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含学号、姓名、班级、身份证号等内容),证明需盖章并有辅导员签字。
                                           
  
教务处
                                              2009年6月
]]>
<![CDATA[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试音通知]]>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试音通知

各学院、各位考生:
  2009年6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20日进行。本次四六级考试,听力信号通过无线信号方式传送,要求考生必须自带耳机或收音机接收无线信号。如因未携带或因听力接受设备自身问题导致听力考试无法进行的,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考生能在考试期间顺利收到听力信号,我校广播站从星期一开始进行广播试音。长清校区的试音时间为12:00—19:00,频段为FM87.7。千佛山校区的试音时间为12:00—19:00,频段为FM81.9。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前试音阶段,测试好自己的耳机,准备足量电池。发现无线信号接收盲区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对听力设备进行维修和调整。听力信号接收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各学院考生的切身利益,请积极配合。
                                           
 

教务处
                                              2009年6月15日
]]>
<![CDATA[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教学例会纪要]]>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教学例会纪要
 
     2009年6月12日上午,我校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三次教学例会。院长助理苗登宇参加会议,并就相关问题提出要求。教务处处长董占军、教务处副处长王霞、科研处处长胡希佳、资产管理处处长郭春荣、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副院长侯立平、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丁宁、工业设计学院院长彭冬梅、服装学院院长罗云平、造型艺术学院院长雷家民、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院长段建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副书记黄美玉、人文艺术学院院长张从军、公共课教学部主任徐思民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应用设计学院未参加此次教学例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董占军主持。
    科研处处长胡希佳首先就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要求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应抓紧时间,加大申报力度,充分利用好项目申报名额,并适当增加实践类项目的申报数量,争取2009年度科研立项工作取得好成绩。
    院长助理苗登宇通报了2009年全国艺术与设计专业实践教学研讨会的整体情况,指出本次研讨会办会层次高,参会人员广,提交论文及专题发言具有极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深度。大会就实践教学的内涵及意义,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及目前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和梳理,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吸收和领会此次研讨会的丰硕成果,在实际教学和人才培养过程中,把握教育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略,不断实现、不断发展、不断升华和完善。
    教务处处长董占军就2009年设计艺术博览会整体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作品集招标印刷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设计艺术博览会总体效果良好,在举办形式方面采取部分二级学院联办、开辟国际展区等创新方式,毕业生作品质量较高、富有特色,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充分肯定。2010年设计艺术博览会工作将着重于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加大设计艺术博览会的宣传力度,提高设计艺术博览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与社会专业展演机构考虑合作,以进一步提高运作水平,降低运作成本。
    三、加强毕业生毕业设计作品与社会对接的力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充分考虑毕业设计作品的主题性,指导教师要做好统筹安排工作,加强创新,避免与往年毕业设计作品风格趋同。
    四、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范围应加以扩大。各教学单位应充分使用好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资源,避免出现一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过多的现象。
    五、毕业设计作品的评优工作及收藏工作考虑分开。教务处负责毕业作品的评优工作,美术馆负责作品收藏工作。
    六、为方便学生就业,在毕业设计博览会的举办时间上考虑提前,并尽量使展期跨越周六、周日,以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范围,提高博览会的展览效果。
    七、进一步加大毕业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联系政府部门予以申报,对符合市场需求的推向市场,创造效益。
    教务处副处长王霞就毕业学位授予的时间调整、名单公示等事宜进行了说明。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弭友海就下学期排课的时间、教师工作量统计及选修课开设等事项进行说明。
    公共课教学部主任徐思民介绍了本单位开展教学观摩比赛的做法和经验。公共课教学部本着加强教学交流学习、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近期开展了本单位的教学观摩比赛活动。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先期由文学、外语教研室试点,教研室内部全员参与,采用专业评委和专家评委共同打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学校将吸取公共课教学部教学比赛有益经验,在校级教学能手比赛的方式和程序上加以创新,强化实践教学意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授课水平。
    资产管理处处长郭春荣就教学实验仪器采购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有关问题征求了大家的意见。目前教学实验仪器的管理水平、利用率还有待提高,资产管理处近期将开展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并在经费使用上务求高效。
    院长助理苗登宇就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各教学单位要做到教学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本学期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等做好归档和整理,对相关教学信息及时更新,本着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态度,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6月12日
 

]]>
<![CDATA[关于开展2009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9)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5]1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科专业水平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学科专业。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做好人才需求论证和专业建设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二、严格控制年度专业增设数量。我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
    三、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需将《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及相关论证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B223,电话89626215)。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项
    1.新上本专科专业专家入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实地考察期间,将对近三年设置的专业办学情况进行抽查,请做好准备。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5月26日
附件:《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
<![CDATA[关于推荐参评2009年度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通知]]> 关于推荐参评2009年度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9〕25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限报1个专业。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参评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二、推荐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推荐参评专业应具有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品牌专业应有5届以上毕业生,申报特色专业应有1届以上毕业生。
    2.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4.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取得显著成效。
    5.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6.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
    三、申报程序
    各专业负责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书》,并于6月3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jyk@sdada.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5月26日
 
]]>
<![CDATA[关于开展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检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检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鲁工美教函字[2008]4号文件《关于实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说明书制度并进行抽检的通知》,本学期将继续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抽检范围:各专业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
    2、 抽检论文:本次论文抽检工作采取随机抽检方式,具体抽检论文见附表。
    3、各二级学院应于2009年5月20日之前,将抽检论文原件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科(B245),电话:89626215。逾期未送交论文者,将按照鲁工美教函字[2008]4号文件规定处理。
    4、本学期毕业论文改革工作已在我校全面开展,各二级学院答辩后应组织本单位教研室主任、论文指导教师认真讨论梳理,将在毕业论文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不足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同抽检论文于5月20日前一并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学校计划于六月份召开毕业论文改革座谈会,邀请校内外专家、论文指导教师,讨论今年毕业论文改革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有关规范,进一步做好明年的毕业论文工作。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5月15日
 

2009届本科毕业生抽检论文安排表

 

学院

毕业生数(本科)

抽检论文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337

学号最后两位为“02”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155

学号最后两位为“01”“11”的

毕业生毕业论文

工业设计学院

173

学号最后两位为“04”“14”

毕业生毕业论文

服装学院

120

学号最后两位为“03”“13”

毕业生毕业论文

造型艺术学院

140

学号最后两位为“06”“16”

毕业生毕业论文

现代手工艺术学院

199

学号最后两位为“05”“15”

毕业生毕业论文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307

学号最后两位为“08”“18”

毕业生毕业论文

人文艺术学院

99

学号最后两位为“07”“17”27

毕业生毕业论文

应用设计学院

262

学号最后两位为“09”“19”

毕业生毕业论文


]]>
<![CDATA[教务处召开2009年度实验室设备采购论证会]]> 教务处召开2009年度实验室设备采购论证会

    为科学规范做好我校2009年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工作,5月8日上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会。教务处处长董占军主持会议,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书籍设计教研室副主任朱爱军,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室内设计教研室主任李文华,工业设计学院产品设计教研室付志伟,服装学院服装工程教研室副主任杜莹,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金属教研室丁娜,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影视美术设计教研室主任吴向阳,应用设计学院家具设计教研室主任薛坤以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由董占军处长对此次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立项以及各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学校初步审批结果等整体情况进行了通报。
    2009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审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申报设备应面向学生使用,避免造成利用率不高和遗漏、积压浪费;在制定实验设备申购计划时,与本单位实验室发展规划、计划相结合,在考虑满足实践教学工作需求的同时,亦要考虑新设备到位后的安置使用,在无需增加新实验空间的基础上,做到新设备有地方放置,能正常开展教学活动;重点倾斜,2009年设备购置计划将适度的向附属中学的教学设备倾斜。
    针对此次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与会人员结合教学一线需求经过充分论证,按照“保证教学、兼顾科研、解决急需、突出重点”的原则,分别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先后对10个单位申报的近百项项目进行了论证。本次论证会后,将汇总论证评审意见,经审批后,确定2009年实验设备购置计划。
    本次论证会不仅使教研室主任们对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总体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搭建了交流共享的平台,更标志着我校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建设步入了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
<![CDATA[关于组织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9年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09)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团队及组成。以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职务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人数原则上以5至7人为宜。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申报要求
    2009年我校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一并进行。所有参加2009年度省级教学团队评审的团队均自动具备2009年度国家国家级教学团队初选资格。往年已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但尚未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均具有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初选资格,可继续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学团队进行初步评选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论证,并按限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评选。
    各单位务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B223,电话89626215): 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发至jyk@sdada.edu.cn)。推荐表请从附件下载。
    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材料与申报省级教学团队的材料相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五日
 
]]>
<![CDATA[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908。
    第六条   学校成立时间:1973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
    第十条    培养目标:以素质教育为基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第十一条 学科定位:以艺术学科为主体,文科、工科相关专业两翼发展。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 办学特色:适应社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应用设计人才;重视民间艺术研究与教学,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 办学条件: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千佛山校区位于济南市千佛山风景区,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占地面积共900余亩。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建有综合实验中心、数字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特种工艺实验中心,其中有33个实验室,建有25个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拥有覆盖全校的计算机网络。建有博物馆(含孙长林艺术馆)、美术馆,其中孙长林艺术馆收藏新石器时代以来的文物和艺术品3600余件(套)。创办有学报《设计艺术》、校报《山东工艺美院报》、学校网站及《设计•中国》专业网站等。
    第十五条 办学成就: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科研、创作为先导,教学、科研、创作相互促进,取得了突出成绩。近年来,获山东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科研成果曾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百余项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设计作品、美术作品在第九、十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4项、铜奖8项。
    学校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教学科研、创作为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道路,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2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担了山东省教育成就展、中国国际教育科技博览会山东展厅、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五”成就暨“十一五”规划展的总体设计;“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会徽、数字形象大使、孔子像(范本)的设计;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奖牌、宣传画等设计;主办了“2003当代书籍设计专家论坛”,“2004山东省青年美展——‘平安山东’招贴设计大赛”,“2005全国视觉传达设计教育论坛暨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2006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暨首届世界大学生摄影艺术展”,“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系列作品展览、学术论坛等活动,“2007齐鲁国际摄影周暨墨子小孔成像国际摄影研讨会”,2008“抗震救灾 重建家园”主题宣传画展览,“2008齐鲁国际摄影周暨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承办了“2002中国当代壁画艺术座谈会”,“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系列座屏展览、学术论坛,2007年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论委员会年会,2008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年会等活动;承担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广告设计师”标准制定及培训项目;积极参与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项目,参与国家“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项目,并与淄博市政府、莱芜市政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教育合作与学术文化交流,与韩国、日本、英国、美国、瑞典、芬兰、奥地利、法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近30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并签订了实质性合作协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与英国斯塔福郡大学联合成立“设计管理研究中心”,与美国俄勒冈大学等三所大学合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中心”,与韩国庆北大学、庆云大学等多次联合举办师生作品展。2005年学校加入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进一步拓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2008年7月,学校成功举办“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008济南会议”,此次会议系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会议自1990年成立以来首次在中国举办。2008年,学校加入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同时学校重视与国内高校和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与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建立本科访学关系。山东电视台、山东美术出版社、山东话剧院、烟台北极星集团公司和山东省硅酸盐研究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既是学校的校外实习基地,又是项目合作单位。在学术交流过程中,教师多人次在国内外举办作品展,其中有三位教授的个人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举办。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收普通本科生1500人;专科(高职)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九条 本科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无色盲、色弱,山东籍考生须取得我校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外省籍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联考合格证及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
    第二十条 专科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无色盲、色弱,山东籍考生须取得山东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或我校同类别专业合格证;外省籍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联考合格证及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投档。
    第二十二条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5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后,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7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专科录取:须取得山东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或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外省籍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联考合格证及我校发放的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由于条件限制,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英语教学。
    第二十七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表演专业除外)。
    第六章 入学事项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学生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按规定交纳住宿费、书费等。
    第三十一条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制度等;助学贷款等政策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第三十二条 退学学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三十三条 2009年入校的艺术设计(应用)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至我校千佛山校区就读,其他专业本科生至长清校区就读,专科(高职)学生至应用设计学院分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就读。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十五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机构或者单位,我校保留所有权利。
    第三十七条 若我校某些政策与上级文件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210,82619300 传真:0531—826194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邮编:250014(千佛山校区);网址:
    http://www.sdada.edu.cn,邮箱:zhaosheng@sdada.edu.cn

 

 

 

招生办公室      

]]>
<![CDATA[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已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鼓励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要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教学内容能够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课程内容设计合理,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
    (2)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和前沿性,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3)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及其他实践活动。
    4、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书育人的独到见解。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实践教学条件能很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且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5、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重视探究性、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教育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能做好课程的整合。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合理。
    6、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
    7、能够对课程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学校网络硬件环境良好,课程网站运行良好,教学资源丰富,辅教、辅学功能齐全,并能有效共享。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8、校外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教学效果好。课程网站应提供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学生评教数据的佐证材料。
    二、推荐评审程序及完成时间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填写《2009年度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见附件)电子版材料于5月8日前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yk@sdada.edu.cn(本次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所有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建设要求,加强课程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精品课程网站教学资源的相关内容,保证网络畅通。

《2009年度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doc

 

 


                                                  教务处
                                            2009年5月1日

 

]]>
<![CDATA[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教学例会纪要]]>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教学例会纪要
 
    2009年4月29日下午,我校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教学例会。院长助理苗登宇参加会议,并就相关问题提出要求。教务处处长董占军、教务处副处长王霞、学生处处长陈军、科研处处长胡希佳、视觉传达设计学院院长石增泉、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丁宁、工业设计学院院长彭冬梅、服装学院院长罗云平、造型艺术学院院长雷家民、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院长段建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王传东、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王妍、应用设计学院院长任仲泉、公共课教学部主任徐思民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董占军主持。         
    科研处处长胡希佳首先就十一届全国美展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为更好备战第十一届全国美展,鼓励、支持教师积极进行艺术创作,打造艺术精品,本届美展学校将加大资助力度,启用学术活动基金,对部分作品进行前期资助;学校对本届美展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对九、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数量和类型进行了细致分析,同时提出备战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目标,并将对十一届全国美展的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作者进行奖励,以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现代手工艺术学院孙超同学就参加卡塔尔国际设计周活动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包括国际设计周的日程安排,工作室筹办情况、工作过程和课程模式等。卡塔尔国际设计周的模式具有工作效率高、考虑问题全面、课堂气氛轻松、注重培养表达能力等优点,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从中加以借鉴和学习。
    学生处处长陈军就我校学生就业相关问题进行介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高等学校就业工作严峻。为全方面促进学生就业,学生处积极采取措施,制订下发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鲁工美院字[2009]17号)、《关于调整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工美党字[2009]7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工美学函字[2009]1号),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教务处处长董占军首先通报了近期赴兄弟院校考察的整体情况,随后就实践教学研讨会、设计艺术博览会和日常教学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由教育部艺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设计类、美术类分委员会主办,我校承办的全国艺术与设计类专业实践教学研讨会将于5月29—31日召开,目前论文征集、参赛报名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各教学单位可积极联络相关专业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深入交流,共同提高。
    二、本学期毕业设计展继续采用设计艺术博览会的形式,学校将于下周进行检查,以掌握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进度,督促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关于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教师录入成绩问题、体育课擅自停课问题,各教学单位要严肃对待,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对外聘教师的资格认定要严格执行,应经教务处、人事处认定完成后,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聘用。
    四、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学期写生作品留存工作,待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展览。近期教务处将组织教研室主任代表到兄弟院校学习考察,各教学单位应选择具备严谨治学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良好学术追求的教研室主任参加,以达到考察学习的目的。
    五、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具体由视觉传达设计学院承办,对于相关参赛费用由教务处和参赛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各承担一半。
    教务处副处长王霞就学分互认考试和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要严格把握好毕业资格审核的各个时间节点,认真履行毕业资格审核各项程序,做好今年的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
    工业设计学院院长彭冬梅、视觉传达设计学院院长石增泉、服装学院院长罗云平、应用设计学院院长任仲泉随后汇报了各自负责的设计艺术博览会展示空间安排、视觉形象设计、服装表演和毕业设计作品集印刷工作的进展情况。
    院长助理苗登宇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关于十一届全国美展工作。要注意本届美展在参展程序上的新变化,本届美展在程序上取消了省级预展,在参赛时间上也相应提前,各教学单位应注意到这些变化,及时向参赛师生传达信息,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工作。目前在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对校外实习基地一方面要加强审核,对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实习基地可考虑撤销;同时各教学单位要认真使用好校外实习基地资源,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络,积极派出学生参与到实习基地的工作和教学过程中,改变目前使用率严重不足的局面。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工作,积极参加实践教学研讨会有关活动,认真做好毕业设计后期工作,以及毕业生审核工作。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4月29日
 


]]>
<![CDATA[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招委〔2009〕3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大企业,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工作机制,从严管理,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要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环节的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精神,现将《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高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予以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继续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加强对高校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小语种、享受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施严格的公示制度。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有关高校要加强对相关专业(专项)测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

  二、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安全是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市招生委员会要始终高度重视,继续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狠抓命题和试卷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环节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高考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一次安全保密专项检查,消灭死角,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积极配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互联网及无线收发装置等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治理;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所有考点必须实施电子监控,并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和隐形耳机探测器;做好高考报名的复查工作,加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确认环节的管理和公示,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加大考试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考生证件和考场管理,严防高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或替考;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三、从严管理,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各市、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缜密排查各类招生安全隐患,审慎稳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高校招生的公正、安全和秩序。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加强高校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警示宣传和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招生预警制度,结合招生录取期间不同时段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阳光高考”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题预警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避免蒙受损失。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的办法,严查冒名顶替的学生,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

  四、平稳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
  近年来,结合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省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我省要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在2008年部分民办高职院校注册录取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和数量。二是继续强化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高校要进一步改进录取程序和办法,充实录取工作人员,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将在一定分数段内结合高考成绩和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办法落实好。三是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使考试内容更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四是实现全科目网上评卷工作。2009年我省外语和文科综合科目也将实行网上评卷工作。评卷点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各市要组织考生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训练。五是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的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的省级标准,用3-5年时间使全省所有考点达到省级标准。

  五、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的满意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要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高校招生政策学习研究及面向考生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认真培训宣讲人员,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招生工作进程不同时段特点,把握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情况、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告知每位考生。切实解决好考试期间的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止噪声干扰等问题,为考生充分发挥水平创造公平、和谐、良好的应考环境和氛围。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优化政策咨询、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等直接面向考生的服务,继续妥善处理好残障等困难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进一步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考试期间,各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各考点、各考点与各监考教师都要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中学考点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地区、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举报和信访工作,在高考和录取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设立信访接待室,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规定,严肃处理全国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招生考试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应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严重违规招生的高校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CDATA[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处长工作会议暨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第十九届年会召开]]> 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处长工作会议暨
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第十九届年会召开
 
    4月22—24日,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主办、聊城大学承办的“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处长工作会议暨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第十九届年会”在聊城市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聊城大学校长宋益乔、副校长李剑萍,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宋伯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理事长张淑华、秘书长王仁卿出席会议。省高教处相关人员以及来自全省130余所本专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教务处长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教务处处长董占军代表我校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为期三天,旨在深入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交流各高等学校在实施质量工程、推动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经验,分析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讨今后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思路,安排部署2009年省教育厅高教处的相关工作。 
    会议期间,华中科技大学的教务处长许晓东应邀作了题为《本科研究性教学的研究与实践》的专题报告,山东大学等11所学校的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其中我校董占军教授作了题为《加强实践教学建设 培养应用型设计艺术人才》的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和交流探讨,并对《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宋承祥在开幕式上总结了近年来山东省高等教育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各高校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大家要增强政治意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大局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教务工作;增强危机意识,全力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习与创新意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自律意识,弘扬奉献精神。他希望各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对学校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教学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在闭幕式上,省教育厅高教处相关负责人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09高教处主要工作,以及开展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理事长张淑华总结了第九届理事会的工作,对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的章程做了修改说明;大会最后表决通过了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单位、理事长单位、秘书处单位及副理事长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9年4月25日
]]>
<![CDATA[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学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学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学,是经山东省教育厅和济南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公立学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是全国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的组建招生,是该校发挥专业资源优势、培养优质生源、完善多层次办学格局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山东高水平专业美术中学的历史空白。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主办,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文化素养的美术和设计专业人才,系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重点生源学校,并积极为国内各大美术院校培养重点生源。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依托山东工艺美院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具有鲜明的专业基础教学优势和富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教学资源,并具有开放办学的开阔的教育视野,其专业基础教学资源与山东工艺美院造型艺术学院共享,由国内、省内知名的专业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专家参予指导教学,为附中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未来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良的学习环境和成才机遇。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中今年计划面向全省招收高中寄宿制美术学生150名。该校善于发现潜力、培养信心、指导发展、引领成功,是学生学习美术与设计的十分理想的学校。
    

    相关文章: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
<![CDATA[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学科、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经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差额复试,凡同时符合以下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单科分数要求:初试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42分。
    2、按学科划分总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艺术学01—05方向、美术学01—02方向及设计艺术学01—06方向总分不低于334分;
     美术学03—08方向总分不低于340分;
     设计艺术学07—26方向总分不低于336分。
    (以上各专业方向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方向)
二、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4月28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千佛山校区教学2号楼208办公室
    2、体检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考生报到时通知
    3、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时间:2009年4月28日下午2:00—5:00
    4、复试笔试或专业创作时间:2009年4月29日下午1:00—5:00
    5、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时间:2009年4月30日上午8:30
三、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政审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复试通知书于复试报到时领取。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4月29日上午8:00空腹(不吃饭,不喝水)体检,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及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3、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报考美术学03—08方向、设计艺术学实践07—26方向的(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方向》)考生复试时请自备画板、颜料、画笔等画具及其他考试必备用品,考试用纸在开考前由我校统一发放。
    5、考生的复试费、体检费、食宿及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复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
     联系电话/传真:0531—89626300
     联系人:王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