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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 支部党员大会与支部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机关党的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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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是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一般情况下,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党政机关中,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机关总支下面一般可设立若干个机关支部。部分党政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建立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支部是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支部委员会。凡是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党政机关中,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均可建立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与支部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负责和处理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实行。 对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随意修改或推翻。 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时,支部委员会可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修改或请求上级党组织裁决。 机关党的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的关系 机关的业务工作是机关工作的主体,它反映出机关的工作性质。检验一个机关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看这个机关完成本身业务工作的情况如何。而机关党的工作则是完成部门工作任务的思想组织保证。因此,一方面应当明确机关党的工作和机关业务工作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机关党的工作必须为党的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服务。如果离开了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机关党的工作就会脱离实际,形成“两张皮”,失去针对性和目的性,也不会有生命力。另一方面,机关业务工作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必须依靠机关党的工作的有力保证。通过机关党组织,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协调理顺各方面关系,解决矛盾,克服困难,保证部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实践证明:只抓业务,不抓思想,只重视行政的力量,忽视党的作用,业务工作也不会真正扎实地搞好。因此,必须正确理解机关党的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和机关党的工作对机关业务工作的保证作用,围绕业务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业务工作,真正把党组织对业务工作所起的作用,作为检验机关党的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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