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9-03-03 15:17:52

关于200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驻济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函》的通知,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承担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2008年以来入校的、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在职专任教师,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根据鲁工美党办字[2006]14号《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干部,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测试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于3月10日前将登记表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并将电子文档发至szk@sdada.edu.cn信箱)。

《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填写说明:

1.出生日期:请用Χ年Χ月格式。如1977年11月

2.出生地:请填写Χ省Χ县(市)。如山东省蒙阴县

3.请在录音号栏用“√”注明需参加普通话培训的人员

(二)报名同时缴纳有关费用:测试费50元;培训费90元(自愿报名);教材费15元(自愿购买)。

(三)人事处统一到报名点报名后,领取并发放空白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由应试人提前填写好应填内容并按指定位置贴好一寸免冠照片,以便应试人持证测试。证书应填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填写证书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四)根据测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证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或于4月9日起在山东省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链接查询。

附件:《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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