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9-03-19 09:36:15

关于2009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济南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通知》(外考济发[2009]001号),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教育部为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而设置的,其成绩主要用于选拔公费出国留学人员,也可用于其他用途。现将2009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日期定于2009613日,考英语(PETS-5),口试日期为613日下午和614日上午;

第二次考试日期定于20091212日,考英语(PETS-5),口试日期为1212日下午和1213日上午。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日期:第一次报名时间定于320日至417日;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920日至1016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

报名办法:个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时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用),填写报名卡,缴纳报名费。

函报考生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应向考点提供由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英语考试的详细信息以及法、德、日、俄语的报名和考试地点,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询。

三、考试费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英语(PETS-5)的考试费为每人200元。

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地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室,邮政编码: 250014 电话和传真:0531-86180084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考点。

成绩报告单和合格证书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考点转发给个人。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须凭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合格证书每份收工本费5元。

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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