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9-09-04 15:36:07

关于办理2009年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免试及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及《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文件规定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及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可办理免试及放宽手续。

请有关人员填写《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符合[2006]7号文)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放宽外语成绩审核表》(符合[2007]19号文)、(以上文件、表格见附件),同时提供符合免试及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除年龄免试外,其他免试只限当年申报、当年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过期需重新申报。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申请办理符合免试及放宽手续人员材料、《审核表》一并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

2.《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3.《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鲁人发〔2007〕19号)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人事处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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