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15-03-13 09:22:57

关于进一步明确“签约艺术评论家”申报程序和申报条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文联印发《关于推荐第一批山东省签约艺术评论家人选的通知》(鲁文联字[2015]7号),在省《关于印发< 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宣发[2015]6号)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推荐第一批“签约艺术评论家”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条件,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查看通知,积极申报。申报的相关材料可在3月17日(周二)下班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A318房间)。
网址:http://www.sdwenlian.com/news/n5504s.html

人事处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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