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予以转发,请按照所附文件要求,于2016年5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A320办公室,电话:89626191,联系人:弭友海。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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