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艺术学院“名校工程”绘画专业建设方案校外专家论证意见实录

2010-03-2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特色名校总体建设方案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修改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造型艺术学院日前召开了 “名校工程”绘画专业建设方案校外专家论证会。经过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名校建设工程(绘画专业)建设方案编制前期的建设背景及问题分析理论调研充分,专业定位合理,立足学科优势和实践教学的发展需求,整体框架符合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思想明确,思路清晰,目标准确,特色突出,具备了较好的建设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与会专家对建设方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现整理如下:

中央美院教务处处长王晓琳:

    绘画专业的建设方案虽然面面俱到,但重点不够突出,应着力打造和凸显自己本专业的特色和亮点。借助学校建设发展方向定位绘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体系,方案内容应前后呼应,循序渐进,有的放矢,根据要达成的具体目标选择建设内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课程体系建设应充分考虑国家新专业目录,经过调整后需要撰写新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借此契机,进一步完善和整理。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要阐述清楚,具体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改革促进提升。建设方案任务书中可将具体建设目标、实施措施定为标题,目标、措施、方案、监控,一目了然。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绘画系主任刘临:

    “应用型”人才培养一定要加强实践,动手能力。实验实训建设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必备条件,加大建设投入并逐步完善。优质核心课程要加入基础课教学的定位和延伸。学历培养目标应加大硕士生的培养力度。网络课程建设应慎重考虑,建设难度大,效果未必佳。任务书是专业建设的纲领宗旨,一定要做到实处,有理有据,切实可行。建设进度安排要符合实际,逐项深入,前后呼应,相铺相成。

山东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长高雪峰:

    资金申请等级一般可分为需要给,值得给和必须给三个层次,目前根据建设方案来看只能够得值得给层次,仍需进一步修改。在经费预算和使用方面,应围绕教学活动展开,做到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不能“撒芝麻盐”。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应切实能够起到名校工程的建设作用。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李平:

    对“应用型创作人才”培养目标的提法需商榷推敲。学术带头人的建设应包括准入机制和考核标准。建设方案要体现绘画专业的特点,不能套用综合类大学或其他专业的模式。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岳海涛:

    建设内容应加入教材建设,例如教材遴选,配用制度等。师资队伍建设应有量化,如有几名博士学历人员的培养。青年教师进修后的考核,应通过举办展览,学术讲座等体现。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处处长唐家路: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是注重教学过程的监控还是教学成果的监控。产学研的建设和发展更应注重文化的传承和繁荣,着力加强与美术馆和博物馆的合作,做到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建设基础中应多发掘存在问题,这样才能有建设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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