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山东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山东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和《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山东区评选活动实施细则》的收件时间要求,学校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将于近期开始初评收件工作,请有意送交作品的老师和学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至本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汇总填写《山东工美术学院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送件统计表》,并连同以下材料于5月7日前送至科研处。
1、凡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参评。
2、作者需提交12寸高清晰作品照片参加初评。照片背面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画种、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事宜。
3、照片电子版一份。
4、根据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山东区评选活动实施细则》文件中的要求,初评作品每件参评费80元。
注:学校教师及学生个人如自行送交作品,须将所送交作品照片电子版报科研处备案。

山东工美术学院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送件统计表.doc

科研处
2014年4月28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