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促进我校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 展示我校优秀科研成果,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鲁工美院字[2011]30号)的要求,现开始进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申报条件
凡符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本校各教学单位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参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科研处网站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84510)。
二、参评范围
2013年1月以来符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均可参评。
三、申报时间
以各教学单位为单位,将按规定填写的《申报评审书》(计算机填写,反正面打印)及成果原件各一份,于2014年12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
四、其它
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我校每两年举办一次,并严格执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请各教学单位及有关个人认真参照此办法执行。



科研处
2014年12月8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