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主持财务处的全面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中心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财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财务处各科及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年度财务工作任务。
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事业计划,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内部责任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对学校内部部门经费申请提出意见和建议,按规定程序报院领导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的调整和申请追加专项资金预算。
四、积极组织各项收入,科学、规范收费工作,在国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协助校内有关部门制定收入与分配政策。依法办理财务支出,严格预算执行,研究解决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五、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和重要经济协议的签订,组织财务分析,对学校经济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及时编报财务报告;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形成职责分明、运转有序、监控有力的会计核算体系。
七、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抓好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严肃财经纪律,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带领财务人员依法开展财务活动,增强服务意识。
八、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有关处室对财会人员进行聘用、调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晋升;组织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
九、配合有关处室,抓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参与学校工程及设备物资的招投标工作。
十、对会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财务处资金、资产安全;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做好计算机财务网络系统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行,确保会计数据安全。
十一、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优质服务。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