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复核岗位职责

复核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各项财经法规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二、及时复核记账凭证,做到当日凭证,当日复核,保证会计分录正确,部门项目号码等信息无误,金额计算准确,手续齐备,原始凭证规范,并做好复核记录。
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提出改正意见,交责任人予以更正,负责对制单审核人员进行业务辅导。
四、对稽核人员提出的业务问题,认真查实,确属业务处理不当的,应当要求制单审核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防止类似错误的发生。
五、了解校内各部门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实时控制,防止部门超支。
六、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设置密码保护,禁止在财务系统计算机上运行其它非业务操作,不准随意更换系统影响正常工作。
七、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优质服务。
八、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