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学生赴台湾艺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017-03-27
关于选派本科学生赴台湾艺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与台湾艺术大学学术交流协定书》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校生访学、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办法,我校拟定于2017-2018学年第1学期选派2名相关专业本科生赴台湾艺术大学交流学习。台湾艺术大学相关信息请参考下列链接:http://www.ntua.edu.tw/。现将选派交流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学年第1学期选派交流生相关信息如下:
1、学习时间:2017年9月-2018年1月
2、选派对象:2015级摄影、绘画、雕塑、书法、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本科生。
3、所需费用:需向对方学校缴纳包括学杂费、住宿费、接送机、证件办理、体检等费用共约65615元新台币,约计14946元人民币(实际收费应按照实时汇率计算)。同时,办理出入境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往返机票费、交通、生活、保险、医疗等费用也均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需自行购买医疗及意外险,保险时间需完整涵盖交换时间,并于入学报到时向台湾艺术大学提供保险购买证明。)
二、报名资格
申请赴台湾艺术大学留学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课程(重修或补考及格视为存在不及格课程)。
2、无违反法律及校规、校纪行为。
3、无欠费情况。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日期:
1、申请交流的学生需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生境外访学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统一汇总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前。
四、选派办法
1、选派学生必须符合第二条报名资格。
2、教务处将按照各门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对申请交流的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综合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选派名单。
3、所有选派名单将在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被公示人员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确定被选派的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
3、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马思敏 电话:89626167
SUAD本科生国(境)外访学申请表.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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